索引号: 330803-075/2022-73197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区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2-0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2-02-15 16:33 来源:区公安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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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队伍重要论述,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和“三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全省公安局长会议精神,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公安大脑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要求,以争创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为目标,大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夯实执法基础、强化执法管理、提升执法能力。现将2021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今年开展的主要执法工作

(一)紧扣疫情防控要求,全力做好涉疫执法。是精心部署,充分准备。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和特点,对可能出现涉疫违法犯罪进行深入研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局疫情防控期间涉赌类案件裁量基准的通知》等文件,为执法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十个一律”的通告》,有效阻却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同时对妨害疫情防控的行为予以从严从快打击。二是全力以待,快报快审。疫情防控期间,分局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做到涉疫案情及时快速上报。对执法单位上报要求审核、审批的案件,由局值班领导、法制审核民警第一时间审核、审批,依法从快从重打击。

(二)优化执法考评机制,强化执法主体能力。一是调整分局执法考评办法,强化中层履职。调整执法考评分值比例,将案件质量与中层履职分值互换,由“案件质量35分、中层履职20分”变更为“案件质量20分、中层履职35分”。同时根据《衢州市县级公安机关中层“挑大头”跟班执法责任制》、《衢州市县级公安机关中层领导执法“钉案”责任八项规定》等规定,制定《衢江分局中层钉案工作机制》,加大对中层的考核力度。二是优化执法办案积分运用。在分局原有的《执法办案积分制》的基础上,优化主办与协办、办案与审核人员的积分配比,通过积分排名加大对执法办案人员的奖励力度,同时为分局选人用人提供更加有效的参考坐标。三是完善所队执法管理制度。监督所队制定自身案管制度,定岗定人定责。完善所队的“日巡查、周通报、月分析”执法分析评查制度,严格日常落实警情、执法巡查职责。确保案卷集中统一保管、民警集中办案。四是启用浙政钉执法办案期限提醒功能。为落实刑事案件及时办理工作,启用浙政钉执法办案期限提醒功能。在立案期限、人员期限等各个时间段,通过浙政钉提醒教导员、分管领导、主办民警等相关人员及时办理各类刑事案件,避免出现重大执法问题。

(三)直面执法突出问题,提升民警执法理念。以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和“三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盯各项活动任务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理清问题清单,逐一对照、逐项落实,直面执法突出问题,督促民警改进执法理念,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一是全面开展执法问题自查整改。通过今年以来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和“三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自查、整改、总结。通过自查活动发现问题118个,已全部整改完毕。有效提高了民警的思想认识,使执法为民的思想进一步得到强化。二是认真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全面排查发现办案部门存在的执法顽症陋习,发布《执法管理中心整改指令》、《刑事案件办理情况》等检查通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改正,今年共检查出问题426个。定期公布《执法考评通报》、《中层领导办案情况通报》和《民警执法积分通报》,将相关结果列入执法考评积分。三是开展保证金、暂扣款、涉案财物、伤害案件等清理工作。开展取保候审保证金与涉案暂扣款的收缴与清退工作,截止到日前,清理率已达91.18%和90.36%。督察、警保、审计、纪委等部门人员到办案单位开展涉案财物检查清理工作,共检查了409件涉案财物,发现5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对长期未结伤害案件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行政拘留案件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办结长期未结伤害案件228起,执行行政拘留未执行人员33人。(四)加强常态学习培训,持续提升执法能力。一是组织好中层法制跟班与新警跟班轮训工作。从年初开始,组织执法执勤岗位中层领导参加法制轮岗锻炼活动,已累计法制轮岗46人次。在抓好中层领导能力提升的同时,尽快提升新警的执法能力。下发《关于开展新警执法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开展新警跟班轮训。新警跟班以教授执法理念、审核重点为主,树立新警规范执法与全案把控的能力,掌握执法信息化工作要求和规范。二是强化所队领导的履职能力考核。加强对中层办案审核能力考核力度,继续组织中层领导执法素质测试,测试成绩纳入对单位的执法考评,并对审核能力末位的中层领导严格进行全局通报。同时,在办案单位提交案件处罚或逮捕起诉审核时,严格审查办案单位领导审核情况,将中层审核情况纳入分局《中层量化考评》。三是鼓励民警参加法律专业知识测试。继续深化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要求50岁以下执法岗位民警全部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今年,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6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5人。四是提升警种的执法业务能力。加强刑侦、禁毒、治安和经侦等专业警种的自身业务能力,强化专业警种的执法办案,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五)做好政法一体化,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一是完善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自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正式启用以来,我局所有涉法问题由中心统一进出口。案件报捕、起诉、补充侦查、撤回、司法监督等环节涉及的所有文书、案卷交互,均由中心负责统一签收、跟踪督办、统一出口。从案件源头杜绝出现“受而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决”的情况。其中立案监督协同采用网上单轨制运行模式,通过一体化办案系统流转。进一步理顺我局与检法司等部门的关系,规范执法各环节操作流程。经过一年多的运行,中心已具备集中办案、案件管理、财物保管、执法监督、手段支撑、协同服务、法制保障等多种功能,形成全面运行融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于一体的“3+X”执法管理机制。二是继续做好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办案工作。2021年已顺利实现和检法机关间办理的全部刑事案件通过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单轨制运行。目前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单轨制运行顺利开展。基本实现政法系统办案的“最多跑一次”。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方面得到明显提升。三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工作。通过派驻人员进驻区政法一体化中心办公,进一步规范了案卷的扫描、组卷、推送等工作,确保案卷材料网上、网下的一致性。做好案件的网上审核工作,实时对网上开具文书进行电子签章,逐步实现无须民警再将实体案件送到法制大队审核,方便民警办案,规范执法流程。今年来,共通过一体化办案系统推送案件814起,其中报捕协同137起,起诉协同376起:审判协同230起,补充侦查协同40起,法律援助协同31起。未出现遗漏案件和遗漏文书。

(六)强化执法公开公正,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按照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今年共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101条,按规定不予公开73条,实现应公开的处罚信息全部网上公开。二是做好“八五”普法开局之年工作。利用“110”中国人民警察节、“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组织民警走上街头,以挂图、展板、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各类法律知识,今年共发放宪法宣传读本420余册,民法读本150余册,各类宣传册2000余份。三是做好以案释法工作。针对发生在辖区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组织各办案单位撰写经典案例,以微信公众号、贴图、电子屏等形式做好以案释法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编写各类以案释法经典案例16篇。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能力水平的待提高。社会整体法治水平的提高,对公安民警的办案能力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部分办案民警能力水平不高,办案民警的执法能力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执法监督体系有待完善。执法监督还未形成闭环管理,部分中层履职也不到位。少数问题发现后,办案民警没有及时进行有效整改,中层领导对整改情况也未进行检查。

(三)执法管理模式有待提升。执法管理模式的总体变革不大,大部分还停留的事后管理,事后评价上。对执法全流程、全链接、全要素的监管不到位。存在事后问题是发现了,但是因为时效等原因已经无法整改。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强化领导体系,树立法治政府理念,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落实成立以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松祥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叶坚为常务副组长,其它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执法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责抓,主要领导具体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各执法部门协同抓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努力运用法治手段,在促进社会发展稳定、防范化解风险方面取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细化相关具体措施,有效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强化学习理念考,提高自身法律水平素养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推进。规定分局委会和局务会进行法律宣讲、案例学习,提高班子成员法治观念。我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公安法治建设的主方向,坚持学以致用,学以促用,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驾驭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切实提高自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在行使职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未发生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相违背行为

四、2022年工作计划

(一)从三方面抓好执法管理工作:一是执法流程重塑。在全面分析考察现有执法流程的基础上,能简化的简化,能优化的优化,能集约的集约,探索出符合我局实际的最优执法流程。二是管理流程重塑。抓住执法管理痛点、难点,对症施治,从根本上拨除普遍性问题产生根源。如用好浙政钉日程提醒功能,在法制大队使用的基础上,推广开发出派出所使用该功能的相关执法管理事项,提高执法管理信息化水平。三是监督流程重塑。实现监督、反馈、核查、再反馈、再核查的监督全流程闭环。避免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二)从三方面抓好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一是紧盯执法主体。法制大队作为新警培训基地,要切实发挥培训新警、孕育能警的枢纽作用。通过分局新警培训系统,使新警培训常态化、规范化。二是紧盯中层办案。发挥中层办案示范引领作用,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中层办案量将达到分局办案总量的40%以上。做实中层办案,避免办挂名案,切实引领我局法制水平的提升。三是紧盯执法考试。每季度组织民警参加执法考试,侧重于日常执法办案中的实际问题,让考试真正起到推动民警执法水平提高的助力器作用。考试结束,集中对试卷内容进行讲解分析,作为执法知识学习巩固的过程。
   2022年,区公安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以及《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六大抓手工作方案》目标要求继续争创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单位,实现执法模式系统性重塑,执法管理结构性升级,执法能力跨越式进步,执法质量跳跃式提升,迭代升级法制工作模式,做人民利益的忠实捍卫者、守护者。

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