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44/2022-71789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决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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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住房政策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区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4.拟订全区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风景名胜区等级的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世界自然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申报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查报批;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的建设与管理;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建设。
5.负责工程建设标准的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和经济参数;负责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监督执行;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全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6.负责房地产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负责推进住宅产业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指导房屋权属、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测绘、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房屋白蚁防治;负责城区旧城改造和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管理。
7.负责建筑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和建筑市场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建筑制品生产、装修装饰、检测、建设监理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对代建企业市场准入和市场行为实施监管。组织协调建筑企业、中介机构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8.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负责全区城镇供排水、节水、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污水处理、燃气、城市道路、城市亮化、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应急管理;负责全区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9.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乡镇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会同规划等部门参与村镇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协助做好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参与村庄整治和农房防灾减灾等工作。
10.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筑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2.负责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公共绿地、城市道路、广场的挖掘和占用、建筑垃圾清运、排水排污等审批许可;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负责城市洗车业和环卫保洁作业市场化管理;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运行监管;协助综合执法部门做好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13.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负责区住建系统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区建设领域的行政督查工作。
14.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工作。
15.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
16.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区城镇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局属区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局属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局属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站,局属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局属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局属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局属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局属区城建档案馆,局属区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二、2022年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97250.85万元。
(二)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收入预算97250.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7533.51万元,下降69.4%,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70.09万元,占30.9%;政府性基金收入66912.18万元,占68.8%;其他收入268.58万元,占0.3%。
(三)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支出预算97250.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7533.51万元,下降69.4%,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2433.2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12万元、其他支出906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11.81万元,占2%;日常公用支出218.35万元,占0.2%;项目支出95120.69万元,占97.8%。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982.2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0070.09万元、政府性基金66912.1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2206.5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7.31万元、其他支出9060万元。
(五)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070.0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15.1万元,增长8%,主要是增加交通运输支出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06万元,占0.6%;卫生健康(类)支出95.38万元,占0.3%;城乡社区(类)支出24354.34万元,占81%;交通运输(类)支出5000万元,占16.6%;住房保障(类)支出447.31万元,占1.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1.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行政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1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事业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7.16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3.58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4.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93.81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6.2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416.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14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2254.1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16.16万元,主要用于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1.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9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94.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退休费;
公用经费199.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6912.1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68914.2万元,下降50.7%,主要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预算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57852.18万元,占86.5%;其他(类)支出9060万元,占13.5%。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7250万元,主要用于在征收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16445.3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807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廉租房支出(项)464.88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和保障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472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4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45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6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9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6万元,增长 174.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学习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74.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市(县、市)相关业务部门来衢江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交流、政策调研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2.9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2.65万元,下降18.9%,主要是经费压缩。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77.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35.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41.1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076.69万元,一级项目5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5.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指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26.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2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廉租房支出(项):指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用于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和保障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37.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