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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803-056/2022-72810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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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莲花镇 | 发文日期: | 2022-03-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随着数字改革的不断深化推进,“一窗受理”、“一码通办”、“最多跑一地”、“跑零次”等等智慧便捷服务得到了实现,这些智慧便捷服务的背后需要大数据支撑,不少政务服务事项以及经济活动,如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车辆过户、生育登记、房屋拆迁补偿、政府补贴、补助金领取、公积金提取、贷款、财产继承、银行贷款、购房、个人出国(境)、子女入托入学、工作调动等等,通常需要当事人提供婚姻登记证。但早年历史婚姻登记存在无照片、无身份证号、信息不全等问题,莲花镇此次集中开展补证工作就是为了完善婚姻登记证电子证照库,实现相关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减少证明材料出具,方便更好地服务群众,为“智慧莲花未来乡村”赋能。
Part1
哪些人需要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
补领:
原先在莲花镇政府办理的婚姻登记;
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或者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的;
使用军人证件办理婚姻登记的人员且原登记机关在浙江省内或者现在一方户籍地(部队驻地)在浙江省内的。
补办:
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且至今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属事实婚姻,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证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证。
若您存在疑问,您可以登录“浙里办”APP关联“我的证照”-“婚姻登记证”进行查询。如果查询不到本人婚姻登记记录信息,那您可能需要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啦!
Part2
补领(补办)所需材料
(一)双方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二)双方有效的户口簿原件;
(三)原结婚证或原婚姻档案;
(四)补结婚证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现场免费拍摄);
(五)现役军人需提交身份证、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军官证(士兵证)。
Part3
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夫妻双方需本人亲自到莲花镇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咨询电话:莲花镇民政办0570-2925025。
Part4
疑难解答:
1.已经离婚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补领以前的结婚证吗?
答:不可以。结婚证是证明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双方离婚后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因此不能补领以前的结婚证。
2.已经丧偶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补领以前的结婚证吗?
答:不可以。结婚证是证明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丧偶后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自然终止,因此不能补领以前的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