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201/2022-70124 组配分类: 部门预决算信息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2-03-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2-03-02 11:14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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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能是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2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8951.2226万元。

(二)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收入预算8951.22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05.6626万元,增长5.99%,主要是增加了退役士兵安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51.2226万元,占100%。

(三)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支出预算8951.22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60.8826万元,增长6.68%,主要是增加了退役士兵安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3.74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2161万,住房保障支出39.099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80.1675万元,占3.13%;日常公用支出34.6551万元,占0.39%;项目支出8636.4万元,占96.48%。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51.222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951.222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3.74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2161万,住房保障支出39.0996万元。

(五)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51.222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560.88万元,增长6.68%,主要是增加了退役士兵安置、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16万元,占0.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663.7469万元,占96.79%;卫生健康支出(类)165.2161万元,占1.84%;住房保障支出39.0996万元,占0.4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5.1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档案信息化管理、大楼运转、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项(项)8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74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37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44.52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160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7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方面的支出及现役军人军属体检。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730.86万元,主要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65万元,主要用于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31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培训。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16.3万元,主要用于军转干部安置。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16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3.45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1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42.48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13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37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14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0)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150.5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9.099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4.82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0.16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34.65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国际合作交流、国外学习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2021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或市外单位来访等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3.456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67.5161万元,增长645.78%,主要是单位人员调入、预算项目调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636.4万元,一级项目4个。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项)。主要用于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优抚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用于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用于其他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用于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用于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