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33/2022-72631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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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日前,浙江省总林长签发第1号省总林长令——《关于开展林长巡林工作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的通知》,浙江卫视《浙江新闻联播》、《浙江日报》先后对我省发布的首个总林长令进行重点报道。这是继去年我省召开第一次总林长会议后,省级主流媒体对我省林长制工作的又一次集中报道。
第1号省总林长令要求各地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关键时期森林防火、林业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全面开展林长巡林工作,加强林业资源保护。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林长巡林工作。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职尽责,针对重点时期、重要节点以及问题多发易发地区,明确巡林重点,加大巡林力度,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措施落实落地。二是全面加强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各级林长要聚焦清明时节森林防灭火工作重点,及时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加强火源管理,强化应急值守,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事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三是全力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战。认真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对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抢抓当前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关键期,加速推进年度除治任务落实,高标准实现全域疫情有效控制,全年疫木动态清零。四是全域提升国土绿化美化水平。认真落实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的工作要求,抢抓当前春季绿化造林的黄金时节,深入开展“我为亚运种棵树”等系列活动,高质量实施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全力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巩固提升林业碳汇能力。五是切实抓好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理顺执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森林督查的“利剑”作用,严格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要求,以“零容忍”的要求加快推进存量案件查处整改,尽快完成整改销号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