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2022-73005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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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衢江区 | 发文日期: | 2022-0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区政府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考核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及硬件投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四)政务新媒体账号运营和维护情况;
(五)涉及政务公开的复议、诉讼情况;
(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工作的情况。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政务公开考核的领导工作;
(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考核工作,研究、指导、部署和组织具体考核事项;
五、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一)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做出评定,并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对未达工作要求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二)政务公开考核结果纳入到全区年度考核内容中,对考核优秀单位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