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86/2022-5737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02 | ||
有效性: | 文件编号: | ||||
规范性文件登记: |
衢江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
衢江区统计局
( 2022年4月2日)
根据国务院、省市统一部署,我区于2018年6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集了95370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22132.23公顷(331983.45亩)。其中,水田19573.59公顷(293603.85亩),占88.44%;旱地2558.64公顷(38379.60亩),占11.56%。耕地面积全区前三位的乡镇为高家镇、莲花镇和云溪乡,占全区耕地的35.92%。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2775.88公顷(191638.20亩),占全区耕地的57.7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438.55公顷(66578.25亩),占20.0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443.49公顷(51652.35亩),占15.5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295.59公顷(19433.85亩),占5.8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78.72公顷(2680.80亩),占0.81%。
(二)园地20977.74公顷(314666.10亩)。其中,果园17987.31公顷(269809.65亩),占85.74%;茶园693.29公顷(10399.35亩),占3.31%;其他园地2297.14公顷(34457.10亩),占10.95%。园地面积全区前三位的乡镇为高家镇、莲花镇、廿里镇,占全区园地的34.28%。
(三)林地104352.77公顷(1565291.55亩)。其中,乔木林地61215.58公顷(918233.70亩),占58.66%;竹林地36681.01公顷(550215.15亩),占35.15%;灌木林地2776.99公顷(41654.85亩),占2.66%;其他林地3679.19公顷(55187.85亩),占3.53%。林地面积全区前三位的乡镇为岭洋乡、黄坛口乡、上方镇,占全区林地的36.14%。
(四)草地1048.30公顷(15724.50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面积全区前三位的乡镇为高家镇、樟潭街道、上方镇,占全区草地的62.55%。
(五)湿地266.59公顷(3998.85亩),全部为内陆滩涂。湿地面积全区前三位的乡镇为樟潭街道、高家镇、廿里镇,占全区湿地的74.9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443.78公顷(186656.70亩)。其中,城市用地3554.42公顷(53316.30亩),占28.56%;建制镇用地698.77公顷(10481.55亩),占5.62%;村庄用地7412.89公顷(111193.35亩),占59.57%;采矿用地440.69公顷(6610.35亩),占3.5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37.01公顷(5055.15亩),占2.71%。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全区前三位的乡镇为高家镇、樟潭街道、廿里镇,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49.78%。
(七)交通运输用地2747.34公顷(41210.10亩)。其中,铁路用地234.90公顷(3523.50亩),占8.55%;公路用地1219.10公顷(18286.50亩),占44.37%;农村道路1240.20公顷(18603.00亩),占45.14%;港口码头用地42.79公顷(641.85亩),占1.56%;管道运输用地10.35公顷(155.25亩),占0.38%。交通运输用地全区前三位的乡镇为高家镇、樟潭街道、廿里镇,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10.8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9125.24公顷(136878.60亩)。其中,河流水面3670.74公顷(55061.10亩),占40.23%;水库水面3571.68公顷(53575.20亩),占39.14%;坑塘水面1399.11公顷(20986.65亩),占15.33%;沟渠241.43公顷(3621.45亩),占2.65%;水工建筑用地242.28公顷(3634.20亩),占2.6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区面积前三位的乡镇为湖南镇、高家镇、杜泽镇,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3.1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分析“三调”数据成果,从中反映出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分析全区耕地数量和人口增长、发展需求等因素,我区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情况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压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我区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区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