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28/2022-69993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2-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州市衢江区统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2-04-26 09:28 来源: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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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衢江区统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和统计法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统计工作,把提高数据质量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全面从严治“数”,认真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现将一年来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认真落实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统计法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一把手”认真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履行主体职责,对统计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均由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认真研究制定《2019年全区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统计稽查工作计划、普法教育工作计划,对年度统计法治建设进行安排布置,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并列入年度全局干部职工岗位考评办法,切实做到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反馈,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确保年度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浙江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衢江区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梳理了工作流程图。对行政处罚事项严格做到“一案一卷一审”的要求,没有出现相关人员在法制审核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照规定公开统计执法主体 、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执法依据、管辖范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事项;“双随机”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均及时公开公示。二是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领导班子集中讨论研究决策;聘任一名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是及时公开统计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及时向区政府与市统计局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公示。是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制定并公开《衢江区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畅通统计违法行为外部监督渠道。  

  (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互联网+”监管推进力度。在做好日常统计监督检查的同时,积极推进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认真制定并实施2019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在统计“互联网+”监管上迈出坚实步伐。全年自行抽取“双随机”执法检查对象11个,市局抽取交办15个,合计完成检查26个,占库内监督检查库内对象的7.1%。“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以来并没有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及执法扰企等问题,不存在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不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造成管理真空和失管现象。不断规范“双随机”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双随机”统计执法人员、检查对象“两库”,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均进行公开公示。一年来,全局共统计执法检查单位37家(含“双随机”检查26家),给予行政警并罚款5家(含“双随机”执法检查处罚单位2家、2018年未结案单位1家),罚没款2.05万元。贯彻落实《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并按规定予以公开,没有损害企业权益的情况。

  (三)认真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聚力思想防控,从拧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思想意识入手,加强对全区乡镇及重点部门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及“四上”企业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公职人员法治宣传。持续深入推进公职人员、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促进公职人员增强公职人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责任心和担当意识。2019年10月16日,组织对本局16个涉及统计工作的重点部门、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统计员培训统计法律法规知识1次。二是强化统计从业人员法治宣传。结合统计年报表布置会议、经济普查业务培训,全年组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统计人员参加的统计法律知识培训6次,培训600多人次;编印包含“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信用管理等重要文件”、“有关典型统计违法案件通报”的《统计法制资料汇编》,供领导干部、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学习。同时,各专业人员结合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检查,积极向被检查对象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普法宣传。三是抓好在职干部学法用法。领导班子积极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在职干部18人完成学法考试1次。

  (四)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2019年,派出2名行政干部加强全省统计执法培训,并通过国家统计局执法证考试,2人证件正在办理中,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90%以上。

  存在问题:全区各级依法统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全过程执法记录工作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二、2020年主要打算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深化统计依法行政和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加快全区统计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的步伐,推动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1、落实好中央有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

  2、进一步加大对公职人员的普法宣传。积极组织我局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局统计干部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推进依法治统。把统计法治教育融入统计日常工作中,结合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员普查,继续加强向全社会广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围绕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大对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督促基层统计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信。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水平。

  4、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法律制度,强化执法监督,规范统计执法检查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督查制、行政过错责任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狠抓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将采购执法行政记录仪等法治建设经费编制到2020年财政预算中,保障年度统计依法行政工作有经费。

 

 

                                                                                                                    衢州市衢江区统计局

                                                                                                                      2020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