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15/2022-69621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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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21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现就学期结束工作和暑假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学期结束及新学期开学时间
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定于2022年7月4日结束(学生7月3日离校、教师7月4日离校),下学期定于2022年9月1日开学。学前教育段、高中段学校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二、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双减”文件精神的各项要求,学校不得以复习备考之名挤占非考试学科课时,不得任意挤占学生活动时间,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二)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各中小学要努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认真做好学生期末及学年评价、鉴定工作。学生评价要全面反映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激励学生不断发展进步。初中段学校要做好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四个维度的评价工作,做到程序到位,结果公正,记录详实。
(三)周密组织各类考试。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精神,准确把握考试功能,压减考试次数,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规范考试命题管理,合理运用考试结果,考试成绩不排名、不公布。要严格执行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标准,按照防疫要求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加强考试命题和考场防疫工作,落细落实各项考试安排。
(四)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各中小学要按照现行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学籍相关手续,9月1日起严格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号)。学校在办理学籍事宜时,要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让学生、家长少跑腿、零跑腿。
(五)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以班队(团)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在学生离校前认真开展一次防疫集中宣传教育。各校要针对暑假,分门别类做好师生留校或离校的登记管理,制定离校师生信息台账,确保师生安全有序流动。暑假期间,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自觉做到少外出、不扎堆、不聚集,避免非必要的社交活动,行作揖礼,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不断增强个人防护意识。
(六)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各校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以防溺水、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电信网络诈骗、防食物中毒及防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屋舍倒塌等灾害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利用班会、广播、板报、安全教育课、印发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识险、避险、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提醒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暑假期间的教育和监管。
(七)认真做好工作盘点。各校要对照本学期工作计划,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及早安排下学期工作。
三、科学安排暑假各项工作
(一)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全力巩固“双减”工作成果。提倡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布置个性化、实践性强的暑假作业,探索推进研学实践、劳动实践、学礼践礼等活动型作业。要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倡导实施家庭护眼工程,发挥家庭在视觉健康防护中的关键作用。要继续发挥好、利用好各群团组织的教育资源,引导学生参加各类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积极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各校根据学生诉求和师资情况开展暑期托管服务,视情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学校儿童之家等各类资源设施供学生使用,为学生创设丰富多彩的暑假生活环境。暑期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充分享受假期生活,不得组织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三)科学组织育人活动。各校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妥善安排好师生暑假生活,引导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衢州有礼市民公约》。在坚持“就近方便、量力而行、管理有序、安全第一”的原则下,倡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创文”成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活动。不断深化家校联动,暑假期间积极践行作揖礼等文明新风尚,进一步密切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提高家长和社会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度、支持度和满意度。
(四)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各校要主动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针对暑期学校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根据学校的实际,深入分析研判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做好暑期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对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档案室、实验室(实训基地)、实验用品仓库、锅炉房、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防止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平安和校园稳定和谐。
四、加强暑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一)各校在放假前,组织广大教师学深悟透《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处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衢教〔2021〕38号)、《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衢教办〔2022〕36号)等文件精神,明确师德“红线”,推动广大教师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
(二)要通过媒体、告家长书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健康文明的尊师观,公布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参加“谢师宴”和违规举办“升学宴”的举报电话(衢江区教育局:3838580,3838902)和邮箱(qjqjyjrsk@163.com ),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成立专项检查小组,不定期组织安排针对违规补课、参加“谢师宴”和违规举办“升学宴”等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有否在家或借用、租赁场地进行有偿家教、违规办班,有否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宣传服务、推荐生源、到培训机构兼课兼职,有否参加“谢师宴”,有否接受学生、家长以感谢的名义赠送的钱物、有价证券或参加由学生家庭支付的健身、娱乐活动,有否违规举办“升学宴”并借机敛财。对上述违规行为,要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定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教师队伍的纯洁性。
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各校要严肃假期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巡查。严格疫情防控背景下的门卫管理制度,校园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有效使用报警装置,严防不法分子入校、入室盗窃破坏,确保学校设施设备、财产不受损失。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信息畅通。值班期间发现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处理。如有疫情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计因素,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执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各校值班安排及值班电话请于2022年7月3日前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备查。联系人:周秀祥;电话:3838892。
附件:衢江区中小学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历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附件
衢江区中小学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历
(2022年9月1日~2023年1月14日,约20周)
周次 | 日期 | 重要节日(纪念日) |
1 | 9.1-9.3 | 9月1日开学 |
2 | 9.4-9.10 | 9月10日教师节、中秋节 |
3 | 9.11-9.17 | |
4 | 9.18-9.24 | |
5 | 9.25-10.1 | 10月1日国庆节 |
6 | 10.2-10.8 | 10月4日重阳节 |
7 | 10.9-10.15 | |
8 | 10.16-10.22 | |
9 | 10.23-10.29 | |
10 | 10.30-11.5 | |
11 | 11.6-11.12 | 11月9日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 |
12 | 11.13-11.19 | |
13 | 11.20-11.26 | |
14 | 11.27-12.3 | |
15 | 12.4-12.10 |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 |
16 | 12.11-12.17 | 12月13日国家公祭日 |
17 | 12.18-12.24 | |
18 | 12.25-12.31 | |
19 | 1.1-1.7 | 1月1日元旦 |
20 | 1.8-1.14 | 学期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