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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06-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27 09:30 来源: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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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工作通知

 

中小学、幼儿园

2021学年第学期即将结束,现就学期结束工作和暑假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学期结束及新学期开学时间

义务教育段学校定于202274日结束学生73日离校教师74日离校),下学期定于202291日开学学前教育段、高中段学校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二、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双减”文件精神的各项要求,学校不得以复习备考之名挤占非考试学科课时,不得任意挤占学生活动时间,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二)客观公正评价学生。各中小学要努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认真做好学生期末及学年评价、鉴定工作。学生评价要全面反映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激励学生不断发展进步。初中段学校要做好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四个维度的评价工作,做到程序到位,结果公正,记录详实。

(三)周密组织各类考试。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精神,准确把握考试功能,压减考试次数,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规范考试命题管理,合理运用考试结果,考试成绩不排名、不公布。要严格执行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标准按照防疫要求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加强考试命题和考场防疫工作,落细落实各项考试安排。

(四)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各中小学要按照现行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学籍相关手续9月1日起严格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号)。学校在办理学籍事宜时,要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让学生、家长少跑腿、零跑腿。

(五)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以班队(团)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在学生离校前认真开展一次防疫集中宣传教育。各校要针对暑假,分门别类做好师生留校或离校的登记管理,制定离校师生信息台账,确保师生安全有序流动。暑假期间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自觉做到少外出、不扎堆、不聚集,避免非必要的社交活动,行作揖礼,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不断增强个人防护意识

(六)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各校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以防溺水、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电信网络诈骗、防食物中毒及防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屋舍倒塌等灾害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利用班会、广播、板报、安全教育课、印发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识险、避险、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提醒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暑假期间的教育和监管。

(七)认真做好工作盘点各校要对照本学期工作计划,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及早安排下学期工作。

三、科学安排暑假各项工作

(一)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全力巩固“双减”工作成果。提倡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布置个性化、实践性强的暑假作业,探索推进研学实践、劳动实践、学礼践礼等活动型作业。要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倡导实施家庭护眼工程,发挥家庭在视觉健康防护中的关键作用。要继续发挥好、利用好各群团组织的教育资源,引导学生参加各类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积极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各校根据学生诉求和师资情况开展暑期托管服务,视情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学校儿童之家等各类资源设施供学生使用,为学生创设丰富多彩的暑假生活环境。暑期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充分享受假期生活,不得组织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三)科学组织育人活动。各校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中小学德育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妥善安排好师生暑假生活,引导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衢州有礼市民公约》。在坚持“就近方便、量力而行、管理有序、安全第一”的原则下,倡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创文”成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活动。不断深化家校联动,暑假期间积极践行作揖礼等文明新风尚,进一步密切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提高家长和社会对教育工作的理解度、支持度和满意度。

(四)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各校要主动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针对暑期学校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根据学校的实际,深入分析研判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做好暑期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对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档案室、实验室(实训基地)、实验用品仓库、锅炉房、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防止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平安和校园稳定和谐

四、加强暑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一)各校在放假前,组织广大教师学深悟透《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处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衢教〔202138号)、《衢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衢教202236号)等文件精神明确师德“红线”,推动广大教师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

(二)要通过媒体、告家长书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健康文明的尊师观,公布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参加“谢师宴”和违规举“升学宴”的举报电话衢江区教育局:3838580,3838902)和邮箱qjqjyjrsk@163.com ,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成立专项查小组,不定期组织安排针对违规补课、参加“谢师宴”和违规举办“升学宴”等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有否在家或借用、租赁场地进行有偿家教、违规办班,有否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宣传服务、推荐生源、到培训机构兼课兼职,有否参加“谢师宴”,有否接受学生、家长以感谢的名义赠送的钱物、有价证券或参加由学生家庭支付的健身、娱乐活动,有否违规举办“升学宴”并借机敛财。对上述违规行为,要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定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教师队伍的纯洁性

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各校要严肃假期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巡查。严格疫情防控背景下的门卫管理制度校园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有效使用报警装置,严防不法分子入校、入室盗窃破坏,确保学校设施设备、财产不受损失。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信息畅通。值班期间发现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处理。如有疫情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计因素,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执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各校值班安排及值班电话请于20227月3日前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备查。联系人:周秀祥;电话:3838892。

 

附件:衢江区中小学2022学年第学期学历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624


附件

衢江区中小学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历

2022912023114日,约20周)

 

周次

日期

重要节日(纪念日)

1

9.1-9.3

9月1日开学

2

9.4-9.10

9月10日教师节、中秋节

3

9.11-9.17


4

9.18-9.24


5

9.25-10.1

10月1日国庆节

6

10.2-10.8

10月4日重阳节

7

10.9-10.15


8

10.16-10.22


9

10.23-10.29


10

10.30-11.5


11

11.6-11.12

11月9日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

12

11.13-11.19


13

11.20-11.26


14

11.27-12.3


15

12.4-12.10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

16

12.11-12.17

12月13日国家公祭日

17

12.18-12.24


18

12.25-12.31


19

1.1-1.7

1月1日元旦

20

1.8-1.14

学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