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小额工程交易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服务四省边际枢纽港建设,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交易,提高交易效率,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16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区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小额工程交易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入围招标
工程项目较多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部门,可以通过公开招标入围一批施工或监理、代理咨询等企业,适用时间原则上为1-2年,在此期间实施的施工或服务类小额工程可以直接从入围企业中直接确定实施单位。
(一)关于入围招标交易方式和流程
1.招标人填写《衢江区小额建设工程入围招标申请表》(附件1)和编制项目入围招标文件,报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备案;
2.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信息统一在衢江区政务网或指定媒体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5日;
3.组织招标会议;
4.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入围中标单位;
5.发出入围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二)关于资信技术分、商务评审
资信技术和商务分总分值100分,其中资信技术部分原则上不高于10分(房建、市政类入围招标项目应设置衢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3分)。
商务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投标人应在招标人给定的*%(含)-*%(含)(上限原则上不超过92%,下限由招标人设置)区间内报价,高于或低于报价区间范围的作否决其投标。最佳评标价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费率*%(含)-*%(含)(每档间隔1个百分点)中随机抽取一个值作为最佳评标价。
(三)关于入围企业考核、清退、增补机制
入围招标的招标文件中应载明具体项目实施单位的产生办法、入围企业履约考核、入围企业清退增补办法等内容。
二、严格交易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原则上在收到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立项批复或备案表后,方可组织项目交易活动。
应急抢险等特殊项目,可根据工作交办单或会议纪要等资料,先行组织交易。
(二)小额工程招标申请、招标文件经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组织交易。
(三)公告、公示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三、优化交易服务
(一)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化整合,积极融入以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应用为核心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体系,构建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坚持公共资源定位,推动全区公共资源的阳光交易,强化智慧监管。
(二)采用电子招标的小额工程,相关资料可从交易信息发布网址免费下载,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资料费。
(三)小额工程招标全部采用投标承诺书形式代替投标保证金。
四、强化交易管理
(一)推进衢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业信用评价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相融合,依托“信用中国”“信用浙江”平台和行业信用平台,各行政监督部门要积极开展招标投标信用监管,全面记录市场主体和评标专家招标投标活动信用信息,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进一步落实《衢江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衢江区政发〔2016〕17号),针对不同的当事人,制定具体的考核评价方案,确定考核评价内容,规范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对其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执行法律法规规定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作为资信加减分依据,促进诚信管理,不断规范建设工程领域市场行为。
(二)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代理咨询机构的管理,不断完善代理咨询机构的考评机制和市场清出机制,进一步规范代理咨询市场秩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事求是编制预算,不得故意删减工程量规避公开招标;不得故意肢解、分割项目规避公开招标;应严格依照预算评审报告,避免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避免先实施后招标;不得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四)建设单位和代理咨询机构签订的项目代理服务合同必须如实载明服务内容和计价方式,不得无中生有,虚填服务内容多收代理服务费。单个直接发包项目代理服务费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
(五)小额工程施工招标最高限价,房建项目原则上在区评审中心确认的审定金额基础上下浮不少于4个百分点,其他项目原则上在区评审中心确认的审定金额基础上下浮不少于8个百分点。
五、明确职责分工
(一)落实招标人小额工程主体责任,招标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负总责。招标人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开展招标活动。
(二)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等行政监督部门按各自职能履行各领域的小额工程交易监管职能,并负责调查处理交易活动中出现的投诉举报。
(三)区监管办承担指导和协调全区的小额工程招投标工作,统一受理小额工程交易活动中出现的各类投诉举报,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监督部门和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乡镇(办事处)负责对本乡镇(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监督管理。乡镇(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每月按时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送上月本乡镇(办事处)项目交易汇总情况。
附件:1.衢江区小额建设工程入围招标申请表
2.衢江区乡镇(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
情况月报表
衢江监管办[2021]7号关于规范小额工程交易管理的指导意见.docx.doc
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