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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2022-586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衢江卫〔2022〕16号 公开日期: 2022-06-09
发布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 信息索引号:

    330803/2022-5863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衢江卫〔2022〕16号

  • 公开日期:

    2022-06-09

  • 发布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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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09 09:57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江省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浙卫发20222)要求,结合我2021年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民生实事项目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健康中国”战略部署,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为目标,全面整合和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医药康复保健服务等资源,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高质量为区域常住人口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服务,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实施,常态推进原则。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融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扶贫工作统筹推进,做到“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推动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常态化。

   (二)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原则。从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入手,因地制宜,创新服务手段,灵活工作措施,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安全、高效的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服务

   (三)统一标准,精细化管理原则。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标准,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为重点,突出精准化、个性化服务,逐步推进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全流程精细化管理。

   (四)紧抓核心,提质增效原则。以高质量落实健康管理工作措施为核心,做好检后随访、管理等后半篇文章,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全面提高群众身体健康水平。

三、工作目标及内容

   (一)体检对象

    2022衢江区参保城乡居民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除外)。

   (二)体检频次

    1.65岁及以上人员每年开展一次,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体检率达到当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老年人健康管理体检指标的要求。

2.其他健康体检对象从2022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愿检尽检。      

    (三)体检基本项目

1.一般检查:体温、呼吸、血压(双侧*)、脉搏,身高、体重、腰围、体重指数;

2.五官检查:视力、巩膜,口唇、齿列,鼻、咽、喉、听力粗测判断*;

3.内科常规检查:心肺听诊,腹部肝、脾触诊;

4.外科常规检查:皮肤、体表淋巴结、甲状腺、胸腹部、四肢关节、脊柱、运动功能粗测判断*;

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酷、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血尿酸*)、甲胎蛋白AFP、心电图、腹部 B 超(肝、胆、胰、脾、双肾)、胸片或DR (正位) 检查。

*的项目为65岁及以上居民必检项目。

   (四)体检工作主体

健康体检由辖区医共体分院承担。

四、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1-3月份完成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的重点人群调查摸底工作;出台《衢江区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推进项目宣传和相关知识培训。

    第二阶段:4-10月份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分批逐步开展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并及时反馈居民健康信息,完成体检信息录入到衢江区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中。

第三阶段:12月-次年1月初开展年度项目考核和项目效果评估工作;完成项目满意度测评;次年3月底前完成专项经费结算工作

五、效果评估

(一)评估指标

1.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低保五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扶及结核病患者健康体检率。

    2.居民健康体检信息反馈率。

3.参加体检居民家庭医生签约率。

4.居民满意度。

(二)评估方法

    1.现场考核。通过现场督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等途径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免费健康体检项目进行现场或电话核查。

    2.监测统计。通过衢江区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进行数据汇总,评估我各年龄段的健康体检率。

    3.问卷调查。通过电话访谈、问卷等形式评估我居民对免费健康体检政策工作的满意度。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1.成立衢江区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将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重点督查督办事项,推进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常态化运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细化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安排体检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二级网格能效全力做好健康体检宣传发动、告知工作,并积极协助健康体检单位完成体检项目。

2.卫生健康要加强免费健康体检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管理组织与制度,配齐配足体检设施设备,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工作机制。要全面推动免费健康体检项目工作网格化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扩大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规范性,全面提高工作质量与居民感受度(健康体检单位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3)。

 3.区财政局统筹安排体检经费。

 4.医保负责配合做好健康体检人员信息提供、核对等工作。

5.宣传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政策宣传,并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加健康体检,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二)强化技术保障

    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建立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技术指导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共体总院整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医护人员力量,合理调配体检设施设备,大力开展技术培训、指导、考核工作,不断提升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健康体检单位要针对重点人群“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点,做好体检的陪伴、护送、巡回工作,提供专用休息场所和免费茶水、糖果等,防止体检对象发生低血糖、中暑等各种意外发生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

   (三)强化经费保障

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除外)健康体检的基本项目补助标准为90元/人次。基本项目体检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安排。按照“费随事走”的原则,各健康体检单位体检数据经区疾控中心及医共体总院初核,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汇总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备案,由区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各健康体检单位应对所提供的体检数据负责,并自觉接受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资金等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规定予以处理,三年内不得再享受有关财政扶持政策。)

本实施方案自2022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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