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衢江财农〔2020〕28号)、《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省级巩固拓展扶贫成果(暂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衢江财农〔2020〕85号)、《关于印发衢州市衢江区扶贫异地搬迁项目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衢江农发〔2021〕12号)和浙江省乡村振兴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异地搬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乡振发〔2021〕3 号)及你镇的立项申请,现将2020年度和2021年度异地搬迁小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实施计划和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计划执行,规范项目建设
严格按照《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衢江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衢江财农〔2021〕76号)文件相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严格按程序规范建设,认真做好项目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保障项目正常实施。
二、强化项目推进,坚持进度与质量并行
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和节点安排,结合项目施工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推进计划,加强项目施工主体的监督督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保障项目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量,确保项目建设在2022年内完成。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施工规范要求,把施工安全作为项目工作的底线,坚决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验收核查,规范资金拨付
补助资金拨付实行报账制,严格按照报账要求办理项目资金拨付手续,项目完工验收核查通过后,及时开展审计,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报账和资金拨付。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附件:2020年度和2021年度异地搬迁小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实施计划和补助资金计划表
衢州市衢江区乡村振兴局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
2022年5月25日
附件
2020年度和2021年度异地搬迁小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实施计划和补助资金计划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年度资金 | 异地搬迁小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实施计划和补助资金 | ||||||||||
年度 | 省级 文号 | 区级 文号 | 安排基础设施配套 | 项目名称 | 项目责任单位 | 实施 主体 | 建设 地点 | 实施内容 | 总投资 | 补助 资金 | 绩效目标 | |
1 | 2020 | 浙财农〔2020〕15号 | 衢江财农〔2020〕28号 | 27.06 | 廿里镇通衢村异地搬迁小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廿里镇 | 廿里镇通衢村 | 通衢村 | 砼道路约1350平方米、人行道铺设约850平方米,及配套相应的管道及检查井 | 100 | 60.06 | 引进电商和快递物流,带动低收入农户就业,促进村民增收。 |
2 | 2021 | 浙财农〔2020〕59号 | 衢江财农〔2020〕85号 | 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