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299/2022-68450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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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衢江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衢江区2022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日前启动。7月15日之前,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和行业统筹单位登录“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无需向医保经办机构另外报送纸质材料。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市医疗保障事业中心通过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的方式实现调整,企业无需申报,自由职业者无需申报。
机关事业单位和行业统筹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规定,申报2022年度职工工资收入,不得少报、漏报,并需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留存备查。
区医保局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逾期未按规定申报的,市医保经办机构将按职工原基数的110%核定2022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并报送税务部门征收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