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23/2022-71142 组配分类: 部门预决算信息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08-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江区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26 16:18 来源: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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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2 )

(一)部门职责.......................................................................................................................( 2 )

(二) 机构设置......................................................................................................................( 3 )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0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1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1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

四、名词解释..................................................................................................................................( 15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审核。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与协调工作。负责上级立法草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区政府意见的办理工作。指导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4.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监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职责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管理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944万元,支出总计1,944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95万元,下降4.66%。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16.2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89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96.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8.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0万元,占收入合计1.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3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74万元,占68.97%;项目支出599.62万元,占31.0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96.26万元,支出总计1,896.26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132.06万元,下降6.51%。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45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1%,主要原因是省级转移支付结余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6.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3%。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4.62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6.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646.85万元,占86.8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33万元,占4.34%;卫生健康(类)支出33.13万元,占1.7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33.96万元,占7.0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56.3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11.9万元,支出决算为108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中预算调整。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项目经费减少。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预算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年初预算为46万元,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年初预算为87万元,支出决算为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7.6万元,支出决算为22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转移支付结余资金支出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37万元,支出决算为5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缴费基数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69万元,支出决算为2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02万元,支出决算为3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6.94万元,支出决算为12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2.21万元,支出决算为1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2.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2.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69.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45万元,支出决算为9.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相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占86.32%,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6.73万元,下降67.2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含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本年度无该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占13.68%,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0.1万元,下降7.19%,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局本级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16万元,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16万元,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本局执法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累计138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兄弟市(县、市)相关业务来衢江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兄弟市(县、市)相关业务来衢江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等支出,接待14批次,累计13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23.12万元,支出决算为26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比2020年度减少3.37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3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2.7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司法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法治宣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衢江区司法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583.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衢江区司法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普法经费及法律顾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普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区委理论中心学法;二是完成法治阵地维修维护;三是主题公园创建;四是举办普法活动百余次;五是购置法治宣传用品;六是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所欠缺;二是群众法律意识仍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责任落实;二是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普法经费

主管部门

衢江区司法局

实施单位

衢江区司法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600000

700000

7000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600000

700000

700000

1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多平台、多举措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推进“法治衢江”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今年以来,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次,政府常务会学法4次,156名拟提拔任用区管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结合“开学第一课”、“三八”妇女节、“3·15”维权周、科技宣传周等时段,组织各单位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等法治宣传。深入总结“七五”普法工作成效,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全市首个“民法典”公园开园。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区委理论中心组学法

2次

2次

10

10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所欠缺、部分部门和乡镇对普法的重视程度不够

质量指标

法治阵地维修维护

质量达标

质量达标、已验收

20

20

质量指标

民法典主题公园创建

完成民法典公园验收、开园

已开园

20

20

数量指标

举办普法活动

300余次

>300次

20

20

数量指标

法治宣传用品

民法典书宣传折页1万册、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0.5万册、宪法折页1万册、视频1部,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书籍1000本

完成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有所成效

有所成效

20

19

总分

100

99

自评结论

优□      良□      中□    差□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法律顾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万元,执行数为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发放法律顾问补贴;二是发放公益性补贴;三是市场主体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四是保障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帮助;五是提高受益群众满意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律师平时业务繁忙,有时无法及时与困难群众进行沟通,走访率未能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律师与村、街道之间的联系。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法律顾问

主管部门

衢江区司法局

实施单位

衢江区司法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390000

390000

3900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90000

390000

390000

1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发放法律顾问2020年补贴,保障法律服务人员在开展各类纠纷调处,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帮助等方面取得实效

较好完成,全盘统筹15家法律服务机构、60名法律服务人员组成“市场主体法律顾问公益服务团”,为这30个网格的市场主体提供精准化法律服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法律顾问补贴

28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和市场主体法律顾问

全部完成

30

30

部分律师平时业务繁忙,有时无法及时与困难群众进行沟通,走访率未能达到100%。加强律师与村、街道之间的联系。

数量指标

发放公益补贴


>100次

30

30

质量指标

市场主体法律顾问覆盖率

100%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帮助


较好完成

10

9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提高群众满意度


较好完成

10

9

总分

100

98

自评结论

优□      良□      中□    差□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司法业务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业务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等。

19、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21、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22、一般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指:各级政府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局本级退休干部职工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