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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衢江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1 10:15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

现将《衢江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

                             2022年5月26日




 

衢江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

治理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督促推动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落地,根据省纪委省监委组织召开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结合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2]69号)和市民政局《关于衢州市开展

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衢市民[2022]23号)的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推动发展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老年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年人根本利益。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老年人关心且强烈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建立常态化长效运行机制,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积极推动幸福颐养标杆区建设。

二、工作重点

(一)治理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问题检查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对《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及省委、省政府及省厅、市级、区级政策文件的要求是否存在细化不够、执行不力等问题。

(二)治理居家养老服务领域保障与监管不力的问题。

检查各乡镇、街道对于省、市、区三级民生实事养老服务领域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共享食堂(助餐点)是否存在完成建设任务不足、布局不合理、运营不正常等问题;检查相关部门养老服务机构税费优惠政策是否存在未落实的问题;检查各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待遇是否未落实的问题;检查相关部门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标准保障到位等问题。

(三)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检查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补贴、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享受对象认定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有失公平公正的问题;对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强烈的问题处理情况以及其他影响公平正义的问题等。

(四)治理养老服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检查基层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检查各乡镇(街道)养老领域的监督管理是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问题;检查各乡镇(街道)养老领域的监督和对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是否存在流于形式,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4月下旬5月上旬

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及时制定和细化切实可行的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重点、方法步骤,积极动员部署,召开工作推进会,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二)全面自查,稳步推进(5月6上旬

乡镇(街道)要强化属地职责,突出问题导向,配合当地纪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全面开展自查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6月中旬—10月15日前

区民政局、驻纪检监察组及其他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对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总结完善,建立机制(10下旬-12月15日前)

乡镇(街道)要根据治理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与分析,查漏补缺,巩固深化治理情况,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进行全面总结。要通过专项治理,把治理成果转化成全面推进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区民政局将会同驻纪检监察组定期收集并通报典型治理案例。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由局长沈雪祥担任组长,区民政局副书记、副局长吴迎春和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陈建刚担任副组长,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人员为组员的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集中治理工作专班,负责全区乡镇(街道)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落实。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开展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组,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增强开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不折不扣将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乡镇(街道)要加强上下互动和部门联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向最基层纵深推进,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在抓治理过程中,加强政策指导,及时提供帮助;探索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监督检查及时跟进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督查机制、快速通报处置机制、结果运用机制、容错机制等,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治理工作。区民政局由分管领导牵头,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具体组织实施。

(三)强化监管,确保整治效果。乡镇(街道)要加大治理查力度,加强工作指导,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广地方典型做法要明确专项治理是手段,其目的是推进我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各乡镇(街道)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要积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民政报告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坚持正确导向,接受舆论监督,着力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统一宣传口径,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宣传尊老、敬老、孝老新风尚,进一步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乡镇(街道)在每25日前汇总本地月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相关工作数据、成果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报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乡镇(街道)要及时总结,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加单位盖公章民政局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同时通过浙政钉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吕亚庆   电话:0570-3838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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