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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15/2023-001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1-16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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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803-015/2023-0016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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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

    2023-01-16

  •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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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6 16:1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衢江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局信息发布网站衢江区政府信息网地址:http://www.qjq.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衢江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衢江区行政中心四楼;邮编:324022;电话:3838910;传真:3838910;电子邮箱: qjqjyj@qjq.gov.cn)。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府办《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衢政办发〔2015〕49号), 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指定职能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 202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局领导高度重视,职能科室尽心尽力,各科室大力协助,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我局将进一步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加强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教育,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相关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二是细化工作机制。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逐步完善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三是深化业务能力。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综合考核,并将定期邀请专家指导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科学、规范、全面、实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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