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 2022年
索引号: 330803-025/2023-001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1-17
发布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 信息索引号:

    330803-025/2023-0018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3-01-17

  • 发布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衢江区发改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16:5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衢江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是否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衢江区发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衢江区行政中心四楼;邮编:324022;电话:3838866;传真:3838870)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 202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局领导高度重视,职能科室尽心尽力,各科室大力协助,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一)主动公开政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221231日,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其中工作信息类41条,重点领域公开30条。

(二)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全年共收到4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进行办理,尽量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22年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借助政府和系统门户网站公示和审批,做好办事的规则公开,办事的依据公开,办事的程序公开,办事的过程公开,办事的结果公开,办事的落实到责任人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加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合理设置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加大各类信息公开力度。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编辑:(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