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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规划建设坚持一张科学蓝图绘到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3-01-18 09:26 信息来源:衢江区 浏览次数:

一、规划编制体系

1、规划背景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我国空间规划体系改革全面进入实施阶段。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2.规划内容

盘清自然资源底图底数,规划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落实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优化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衢江建设。

3.编制进程

目前衢州市组织编制《衢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该规划是衢州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衢江区作为衢州中心城区重要组成部分,是衢州市6个区级服务中心之一,是四省边际物流枢纽港的空间主体。同时,衢江立足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大三城建设的战略部署,组织编制《衢江区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将衢江全域发展方向、空港新城建设、城区品质提升等进行系统研究,并将规划研究与衢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充分衔接,实现了衢江战略发展、战略部署在上位规划中的落实,为衢江未来发展指明方向。

二、规划审查体系

1.编审体系

根据《市级国土空间编制指南》要求,《衢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全流程、多渠道的公众参与和社会协同机制。在规划编制阶段,广泛调研社会各界意见和需求,深入了解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充分调动和整合各方力量,鼓励各类相关机构参与规划编制;健全专家咨询机制,组建包括各相关领域专家的综合性咨询团队;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在方案论证阶段,形成通俗易懂可视化的中间成果,充分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意见。规划获批后,应在符合国家保密管理和地图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及时公开,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管控平台

《衢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坚持规划刚性原则,建立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通过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定期评估来加强各类管控边界、约束性指标的重点监测,并对违反规划,或有突破约束性指标风险的情况及时预警)。为保障过渡期(原规划失效至新规划正式使用期间)项目管理及建设,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已经正式启用,过渡期纳入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的项目也须纳入《衢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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