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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32/2023-002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1-18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 信息索引号:

    330803-032/2023-002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3-01-18

  •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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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14:2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衢江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衢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qjq.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875378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心工作,完善公开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时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5条,在浙江农民信箱系统发布农产品供求每日一助信息共33条,在e览衢江发布信息5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形式、程序等,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增设重点领域(涉农补贴、乡村振兴等)栏目。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坚守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推送农业相关政务信息,未发生泄密以及因舆情风险评估不到位而引发损害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的情形。

(五)监督保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查流程和办理程序,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统一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文书格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二是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听取群众的意见,2022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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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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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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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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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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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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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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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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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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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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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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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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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比上级和群众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学习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吃透政务公开各项指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社会群体的信息需求,结合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站建设。同时,针对社会群体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将加大信息发布量和更新频率,主动公开相关内容,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核和监督。做好每条信息的审核,重点筛查错别字和表述不正确的字段,严禁涉密信息在网上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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