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28/2023-69983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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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2年,衢江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有计划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为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规范统计工作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局2022年度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安排部署。为扎实有序做好2022年全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积极安排部署年度执法检查工作,并组织认真研究制定《2022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把执法检查工作作为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内容之一,明确执法检查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分解落实执法检查任务,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持续保持统计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围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严肃性,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和各专业人员重点检查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2021年统计年报和2022年统计月、季报统计资料情况,是否准确真实全面报送统计数据,是否存在行政干预等现象,及时发现、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全年共执法检查单位39家,其中:“双随机”检查31家,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4次,检查单位11家。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个。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规范执法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笔录等法律文书的填写和现场检查工作。针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业务问题,由局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具体指导,做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检查对象覆盖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批发零售企业、限上住宿餐饮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劳动工资等统计调查对象。同时,配合省、市统计局“双随机”执法检查1次,检查企业(项目)30家(个)。
(三)大力推进统计法治数字化改革。一是积极推进一体化统计监督重大应用,应用注册率或贯通率达100%。完成2017年以来,智慧执法、量化督察、协同监督三大场景相关历史数据的录入。充分运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推广掌上执法,监管事项覆盖率100%;掌上执法率达到100%。2022年度,本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
(四)坚持执法检查与统计普法相结合。把执法检查与统计普法相结合,进一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依法统计意识,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对检查发现存在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对轻微违法,实行首次免罚,督促整改;对实行行政处罚的调查对象,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主动指导并解决调查单位在统计数据填报中存在的业务问题,耐心细致做好业务指导,提高被检查单位对执法检查的配合度和报送统计报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加强执法队伍和法治基础建设。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执法检查“两库”动态维护,夯实执法检查基础工作。全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4人,2022年因人员调出,核减执法人员1名,新换执法证件1人;及时做好检查对象退入库工作,确保统计调查对象纳入监管。加强执法过程规范管理,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及时将行政处罚案件录入行政案件处罚系统,做好案件处罚信息公开公示。积极参加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和案件评查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二、2023年度统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明确执法检查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和全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确定2023年度全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扎实推动各项检查任务落实落细。
(二)认真履行数据监管职责。围绕保障数据质量,扎实组织开展统计数据核查、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和统计执法专项检查等多形式统计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持统计执法高压态势,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着力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推动统计生态持续向好。深化统计执法与统计调查协同配合,充分运用一体化统计监督系统,及时录入数据核查情况,移送数据质量核查、日常数据监管中的问题线索,以数字赋能统计法治建设,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三)强化统计执法基础工作。以培养和打造一支高素质统计法治工作队伍为着力点,加强执法骨干力量执法检查业务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检查专业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公开、公正和规范开展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