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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86/2023-002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1-30
发布单位: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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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803-086/2023-0028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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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

    2023-01-30

  • 发布单位: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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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资源规划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15:2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策信息解读

加强政策解读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和监督管理。今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信息公开栏和政府信息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发布各类信息100余份,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8份2022年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2件,其中配合市局答复4件,分局答复8件。2022年依申请公开答复注重对外答复质量,规范答复程序,从法律条款引用、领导审核、答复书的编号等作了进一步规范。

(二)深入推进决策公开

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全面推行阳光规划,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组织专家、部门论证,并根据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时上报规委会审查,做好规划的公示、报批、公布等程序。2022年以来,区本级已组织召开衢江区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18次,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栏目发布公告公示12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提高决策透明度。

(三)规范政务公开流程

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明确办公室和法规科两方各自责任,办公室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并公开相关信息,法规科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做好信息公开资料存档。并要求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事项,明确依申请公开事项答复流程,强调事项答复必须经专业科室、局办公室及分管领导重重把关,以保证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并第一时间办理、作出答复

(四)强化体制机制保障

专门组织全局以集中夜学的形式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内容,办公室、信息中心集中开展学习,重点做好新版《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将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作为主要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并安排专职专员进行管理、维护,公开内容包含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人事信息、工作信息等多个方面,努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2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当前主动公开较侧重于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的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2.多头投寄较为严重。土地征收已成为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件,申请数量多,且存在多头投寄,同一个项目同一个内容,从省厅到市政府、市局、区政府、分局一路多头投寄,给答复工作造成很大压力。

(二)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要求,把“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在政府网站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信息公开栏和政府信息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发布用地相关政策和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广泛性、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扩大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参与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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