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3-12-22 10:07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一、补助对象
养殖环节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集中无害化处理营运单位和经认定备案的自行处理养殖场。
二、补助范围:
衢江区区域内畜禽养殖场(户)养殖环节产生的病死畜禽、因动物疫病被强制扑杀(或预防性扑杀)的畜禽、公共场所收集的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列入补助范围。
三、补助标准
1、猪、羊:按80元/头给予补助(剔除木乃伊、死胎)。
2、牛、马、骡:按400元/头给予补助(剔除死胎和木乃伊)。
3、其他畜禽及其产品(含死胎、木乃伊)按3000元/吨给予补助。
四、补助流程
无害化处理运行企业提出申请,由区农业农村局每月对病死畜禽收集、处理的数量进行核查后,按月预拨 80%补助资金给运营主体。其余20%待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予以拨付,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
咨询电话:0570-8753633
咨询单位: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570-8753633
举报地址:衢江区樟潭街道茶苑路15号
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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