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新(扩)建万头以上规模猪场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40号)文件精神,经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于2021年12月底组织了专家对第二批三个万头规模猪场新(扩)建项目进行产能核定。按照每万头100万的标准给予奖励,共需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140.57万元,前期已预拨100万元,本次拨付剩余3040.57万元。经局“三重一大”讨论通过,现将具体发放名单及补贴金额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4日。
二、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联系电话:0570-8753633,联系科室:衢江区畜牧兽医站。地址:衢州市衢江区茶苑路15号,邮编:324022。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7日
附件
衢江区第二批万头以上新(扩)建生猪规模场产能核定综合奖励资金
序号 | 规模猪场名称 | 建设类型 | 通过产能验收日期 | 经验收符合要求的设计产能(万头) | 奖励资金总额(万元) | 已预拨资金(万元) | 本次拨付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浙江一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精品猪生态养殖基地项目 | 新建 | 2021.12.23 | 14.9457 | 1494.57 | 100 | 1394.57 | |
2 | 衢州一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基地项目 | 新建 | 2021.12.23 | 6.46 | 646 | 0 | 646 | |
3 | 衢州华统现代化东方生猪生态养殖建设项目 | 新建 | 2021.12.23 | 10 | 1000 | 0 | 1000 | |
合计 | 3140.57 | 100 | 3040.57 | |||||
说明:1、商品猪场、种猪场奖励资金按经验收符合要求的设计产能乘100万元计算(保留2位小数) 2、出栏仔猪为目的的母猪场奖励资金按经验收符合要求的设计产能除以3再乘100万元计算(保留2位小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