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16/2023-71717 组配分类: 部门预决算信息
发布机构: 区文广旅体局 发文日期: 2023-0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江区文广旅体局2023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3-02-23 16:26 来源:区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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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文广旅体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文广旅体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文广旅体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文广旅体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关于文广旅体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文广旅体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文广旅体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文广旅体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文广旅体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文广旅体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文广旅体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意识形态管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制定有关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法规。

3.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体育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家乐(民宿)发展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全区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活动。

5.负责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区重点及基层文化广电旅游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业科技创新发展。负责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科研教育工作。

7.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8.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广电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广电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9.监督管理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10.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1.负责全区文物的保护利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区文物安全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负责博物馆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抢救工作,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传承、保存、弘扬、普及和振兴。推进全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12.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管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落实广播电视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机构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13.指导监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全区性、跨区域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重大案件,查处违法问题,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指导规模体育活动和体育系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组织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区级体育社会组织的业务监督,指导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管理健身气功。

14.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并组织落实全区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深化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持续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加快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及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拓展广播电视主流声音传播途径,提高主流媒体舆论引导力,加快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数字化、标准化建设和智慧文旅建设。强化体育管理服务信息化技术支撑。推进体育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进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体育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文广旅体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下属事业单位包括区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文化馆、图书馆、文保所和区旅游信息中心预算。

二、2023年文广旅体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文广旅体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文广旅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文广旅体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8796.26万元。

(二)关于文广旅体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文广旅体局2023年收入预算8796.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22.52万元,增长22.6%,主要是项目资金的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423.9万元,占4.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08.45万元,占89.9%;政府性基金收入382万元,占4.3%;其他收入81.9万元,占1%。  (三)关于文广旅体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文广旅体局2023年支出预算8796.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622.52万元,增长22.6%,主要是项目资金的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9.0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6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32万元、其他支出438.2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37.74万元,占11.8%;日常公用支出124.04万元,占1.4%;项目支出7634.47万元,占86.8%。

(四)关于文广旅体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文广旅体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714.3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276.11万元、政府性基金438.2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9.0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28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32万元、其他支出438.24万元。

(五)关于文广旅体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文广旅体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76.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40.18万元,增长16%,主要是体育馆租赁及运营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9.01万元,占8.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285.9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7万元,占1.3%;卫生健康(类)支出48.21万元,占0.6%;住房保障(类)支出106.32万元,占1.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29.0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54.5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976万元,主要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1013.98万元,主要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1790万元,主要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1000万元,主要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32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8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0.51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5.26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6.3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2.0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91.3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3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6.02万元,主要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58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160.05万元,主要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8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关于文广旅体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文广旅体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1.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7.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24.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文广旅体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文广旅体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38.2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98.24万元,增长995.6%,主要是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支出(项)438.24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438.24万元,主要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文广旅体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文广旅体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文广旅体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国际合作交流、国外学习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5%。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其他市(县、市)相关业务部门来衢江进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交流、政策调研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来访人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文广旅体局本级、区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4.0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62万元,增长15.5%,主要是人员结构变化。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文广旅体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6.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文广旅游体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文广旅体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14.33万元,一级项目4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主要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主要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主要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主要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主要用于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主要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主要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