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35/2023-71006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决算信息 |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民政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民政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民政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民政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民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民政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民政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民政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全区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3.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工作。承担全区革命老区建设有关工作。
4.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7.拟订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标准。指导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8.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9.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10.负责全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2.负责管理监督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建设一体化进程。
15.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区民政局本级及所属的区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区婚姻登记处、区社会养老和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预算。
二、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民政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5263.2万元。
(二)关于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23年收入预算3526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80.4万元,增长3.2%,主要是项目略有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4653.24万元,占13.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96.74万元,占71.2%;政府性基金收入5470.06万元,占15.5%;其他收入43.17万元,占0.1%。
(三)关于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23年支出预算3526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80.4万元,增长3.2%,主要是项目略有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07.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1.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50万元、农林水支出1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47万元、其他支出1685.8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76.18万元,占2.5%;日常公用支出108.05万元,占0.3%;项目支出34278.97万元,占97.2%。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220.0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96.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470.0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653.24万元。支出包括: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63.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1.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50万元、农林水支出1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47万元、其他支出1685.85万元。
(五)关于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096.7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735.83万元,下降12.96%,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移民项目支出略有下降。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076.07万元,占91%;卫生健康(类)支出1341.76万元,占4.9%;农林水(类)支出1026万元,占3.7%;住房保障支出97.47万元,占0.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21.67万元,主要用于区民政局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23万元,主要用于各类社会组织团体社会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项)5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城乡社区建设,城市基层治理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1120.9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建设、政策宣传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8.91万元,主要用于区民政局本级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9.61万元,主要用于区民政局本级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4.81万元,主要用于区民政局本级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所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138.16万元,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849.51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项)30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3546万元,主要用于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1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1499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临时救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8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7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3.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9.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经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等医疗补助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项)1300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及百岁老人的补助。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492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扶助专项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534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建设扶助专项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7.47万元,主要用于区民政局所属人员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4.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6.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退休费;
公用经费108.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关于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470.0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80.17万元,增长11.86%,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87.88万元,占49.3%;城乡社区支出(类)2050万元,占26.7%;农林水支出(类)155万元,占2%;其他支出(类)1685.85万元,占22%。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事务2576.88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和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事务1211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事务12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事务850万元,主要用于节地生态殡葬项目建设。
(5)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事务155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事务1583.8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事务10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17万元,下降4.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和上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费用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33万元,减少0.17万元,下降4.9%,减少的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区民政局本级及所属的区民政事业发展中心、区婚姻登记处、区社会养老和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等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8.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万元,下降2.0%,主要是项目人员调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582.56万元,一级项目6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离退休人员所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对临时救助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指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指用于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按照国家政策为行政单位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按照国家政策为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医疗补助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指用于白内障人员救助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用于高龄老人补助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指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扶助专项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指用于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专项扶助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指用于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