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83/2023-70945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翁爱苹、释慧通委员,您好: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衢州市衢江区委员会期间提的《关于寺院文化产权保护和健康发展的提案》我们已收悉。您从我区寺院文化产权保护工作问题入手,分析了导致我区寺院文化产权保护现阶段落后的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2大建议,我局接到提案交办后局党委认真对待,十分重视,确定这项工作由局长牵头,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提案涉及内容。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区商标基本情况
我局深入挖掘、筛选、培育有衢江辨识度的商标。截至2022年11月,全区累计注册商标11896件,2022年度新增注册商标989件,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4件(海力、好梦来、夏王、仙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杜泽茭白)、农产品集群商标2件(全旺谷雨、下傅丝瓜)、区域公共品牌(衢江山农)以及寺院文化商标若干(东岳山、明果寺、莲花寺、仙岩寺、仙岩洞等)。
二、意见建议
为保护寺院文化知识产权,以衢江区明果寺为例,建议以寺院为申请主体,融合寺院历史由来,文化底蕴设计成LOGO后申请注册“明果寺”文字商标,结合寺院文化在旅游中的作用,并建议按实际需求在3类香、4类蜡烛、5类中药材、14类护身符(首饰)、20类竹木工艺品、21类茶具、29、30、31、32、33类农副产品、35类连锁经营、39类旅行安排、41类宗教教育、43类住宿餐饮服务、44类保健、45类组织宗教集会、举行宗教仪式进行保护注册。
“明果寺”商标查询结果如下:
序号 | 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 查询结果 |
1 | 3类:香、祭祀用香、化妆品等 |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
2 | 4类:蜡烛、点火用纸捻 |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
3 | 5类:中药材、补药、中药袋、药物饮料、药酒、药茶 |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
4 | 14类:护身符(首饰)、念珠、珠宝首饰、钟、手表 |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
5 | 20类:竹木工艺品、树脂工艺品、家具、手持折扇 |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
6 | 21类:茶具、瓷器、陶器、杯、梳 |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
7 | 29类:肉、鱼(非活)、食用油、豆腐制品 |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
8 | 30类:茶叶、米、面条、糕点、面粉、蜂蜜 | 衢州市衢江区明果寺已申请注册 |
9 | 31类:新鲜蔬菜、新鲜水果、活家禽、活动物 |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
10 | 32类:植物饮料、水、果汁、豆类饮料 |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
11 | 33类:白酒、烧酒、黄酒、高粱酒 |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
12 | 35类:为他人采购、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广告、市场营销、进出口代理 |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
13 | 39类:为个人和团体协调旅行安排、旅行陪伴、观光旅游运输服务 |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
14 | 41类:宗教教育、举办博物馆展览、导游服务 |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
15 | 43类:餐饮、住宿服务、茶馆服务、提供野营场地设施、养老院、 |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
16 | 44类:保健、饮食营养指导、按摩、疗养院 |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
17 | 45类:组织宗教集会、举行宗教仪式 |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
注:以上查询检索的数据来源于商标局提供的查询系统,该数据存在一定的查询盲区和误差,并且对于商标近似与否以及是否违反各种禁注规定的审查,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商标局审查员个人的主观判断。因此,商标申请存在一定的驳回风险。
三、商标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供主体资格证明、确认商标申请文件后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2、申请处形式审查(审查申请人主体资格及提交的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发放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约1个月);
3、审查处实质审查(审查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的规定、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商标,约4个月出审查结果,审查通过进入初审公告程序);
4、初审公告(3个月异议期);
5、无异议下发商标注册证,正常商标申请完成时间9-10个月左右。
四、保护与防范
寺院文化在适应社会发展中不仅要重视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还要注意防范以下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的;
2.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及产品;
4.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及产品;
5.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
6.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7.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的;
8.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侵权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的;
9.使用在与侵权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的;
10.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商标、专利管理机构,将持续下大力气挖掘、培育和鼓励更多有衢江特色的商标品牌申报保护,同时我们会加强与衢江区委统战部、衢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的沟通、协作,有效发挥衢江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职能,建立健全衢江区商标、品牌培育长效机制,提供高质量的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衢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促进衢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以上答复,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郑旻子,联系电话:139****9729。
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