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83/2023-70945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3-0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衢州市衢江区委员会第018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3-02-07 16:36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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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爱苹、释慧通委员,您好: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衢州市衢江区委员会期间提的《关于寺院文化产权保护和健康发展的提案》我们已收悉。您从我区寺院文化产权保护工作问题入手,分析了导致我区寺院文化产权保护现阶段落后的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2大建议,我局接到提案交办后局党委认真对待,十分重视,确定这项工作由局长牵头,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提案涉及内容。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区商标基本情况

我局深入挖掘、筛选、培育有衢江辨识度的商标。截至2022年11月,全区累计注册商标11896件,2022年度新增注册商标989件,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4件(海力、好梦来、夏王、仙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杜泽茭白)、农产品集群商标2件(全旺谷雨、下傅丝瓜)、区域公共品牌(衢江山农)以及寺院文化商标若干(东岳山、明果寺、莲花寺、仙岩寺、仙岩洞等)。

二、意见建议

为保护寺院文化知识产权,以衢江区明果寺为例,建议以寺院为申请主体,融合寺院历史由来,文化底蕴设计成LOGO后申请注册“明果寺”文字商标,结合寺院文化在旅游中的作用,并建议按实际需求在3类香、4类蜡烛、5类中药材、14类护身符(首饰)、20类竹木工艺品、21类茶具、29、30、31、32、33类农副产品、35类连锁经营、39类旅行安排、41类宗教教育、43类住宿餐饮服务、44类保健、45类组织宗教集会、举行宗教仪式进行保护注册。

“明果寺”商标查询结果如下:

序号

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查询结果

1

3类:香、祭祀用香、化妆品等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2

4类:蜡烛、点火用纸捻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3

5类:中药材、补药、中药袋、药物饮料、药酒、药茶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4

14类:护身符(首饰)、念珠、珠宝首饰、钟、手表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5

20类:竹木工艺品、树脂工艺品、家具、手持折扇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6

21类:茶具、瓷器、陶器、杯、梳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7

29类:肉、鱼(非活)、食用油、豆腐制品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8

30类:茶叶、米、面条、糕点、面粉、蜂蜜

衢州市衢江区明果寺已申请注册

9

31类:新鲜蔬菜、新鲜水果、活家禽、活动物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10

32类:植物饮料、水、果汁、豆类饮料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11

33类:白酒、烧酒、黄酒、高粱酒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12

35类:为他人采购、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广告、市场营销、进出口代理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13

39类:为个人和团体协调旅行安排、旅行陪伴、观光旅游运输服务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14

41类:宗教教育、举办博物馆展览、导游服务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15

43类:餐饮、住宿服务、茶馆服务、提供野营场地设施、养老院、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16

44类:保健、饮食营养指导、按摩、疗养院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17

45类:组织宗教集会、举行宗教仪式

未查到有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

注:以上查询检索的数据来源于商标局提供的查询系统,该数据存在一定的查询盲区和误差,并且对于商标近似与否以及是否违反各种禁注规定的审查,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商标局审查员个人的主观判断。因此,商标申请存在一定的驳回风险。

三、商标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供主体资格证明、确认商标申请文件后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2、申请处形式审查(审查申请人主体资格及提交的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发放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约1个月);

3、审查处实质审查(审查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的规定、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商标,约4个月出审查结果,审查通过进入初审公告程序);

4、初审公告(3个月异议期);

5、无异议下发商标注册证,正常商标申请完成时间9-10个月左右。

四、保护与防范

寺院文化在适应社会发展中不仅要重视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还要注意防范以下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的;

2.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及产品;

4.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及产品;

5.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

6.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7.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的;

8.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侵权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的;

9.使用在与侵权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的;

10.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商标、专利管理机构,将持续下大力气挖掘、培育和鼓励更多有衢江特色的商标品牌申报保护,同时我们会加强与衢江区委统战部、衢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的沟通、协作,有效发挥衢江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职能,建立健全衢江区商标、品牌培育长效机制,提供高质量的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衢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促进衢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以上答复,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郑旻子,联系电话:139****9729。

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