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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803-037/2023-71729 | 组配分类: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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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衢江区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7日
附件: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 | 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于印发《衢江区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衢区人社〔2022〕8号)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 | 2023年11月 |
备注:各地各单位在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