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15/2023-70666 | 组配分类: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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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研究同意,现将《衢江区教育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衢江区教育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7日
衢江区教育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 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 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衢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 | 衢江区教育局 | 衢江区教育局 |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学前〔2015〕40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立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科财教〔2018〕4号)、《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衢江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衢江教〔2022〕47号) |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 | 2023年4月 |
备注:各地各单位在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