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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0803-057/2023-73109 | 组配分类: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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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太真乡 | 发文日期: | 2023-03-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乡政府同意,现将《太真乡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处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太真乡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衢江区太真乡人民政府
2023年3年17日
附件:
太真乡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太真乡共富大搬迁 | 太真乡人民政府 | 太真乡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衢州市衢江区“共富大搬迁”农民集聚转化实施意见》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 2023年12月底 |
备注:各地各单位在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