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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03/2023-634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衢江区政办发〔2023〕25号 公开日期: 2023-07-10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HQJD01-2023-0003
  • 信息索引号:

    330803-003/2023-6349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衢江区政办发〔2023〕25号

  • 公开日期:

    2023-07-10

  •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HQJD01-2023-0003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07-10 16:40 信息来源:衢江区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解决困难家庭、失能失智居家老年人就餐、助洁、就医等养老服务需求,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切实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让全区老年人安享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美好生活。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在不断夯实家庭养老责任基础上,通过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社会互助共济等方式,帮助困难家庭分担供养、照料方面的负担。通过政府、社会、个人协同发力,提升基本助老服务品质化服务水平

2.优化整合,均衡配置。强化养老服务各相关领域体制改革政策配套衔接,推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资源优化整合,促进基本养老服务投入向孤寡老人、失能失智及山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倾斜,支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

3.突出公益,百姓有感。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满足失能、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的助餐、助洁、助医服务需求,逐步形成可及、可享、可感的幸福养老图景。

二、服务对象及内容

(一)助餐服务。通过举办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中央厨房+助餐点+配送、引导养老机构开放食堂、国有企业牵头办食堂为主,优质社会餐饮企业共同参与,发展爱心助老食堂、农家乐参与助餐、农村邻里助餐、社会公益助餐等多元助餐服务为补充的方式,解决有需求的老年人吃饭难问题。2023年底,争取实现全区有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就餐服务全覆盖。

(二)助洁服务。在原有法定服务的基础上,另外为全区有需求的,低保和低边的失能失智、高龄居家老年人,提供每月不少于2次,总时长不少于5小时的家庭助洁服务,帮助解决居家养老环境脏乱差问题。

(三)助医服务。按照《衢江区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项目参考清单》,在确保服务质量和签约居家获得感的前提下,到2023年底,力争全区有需求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助老三件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配强工作力量,做好日常统筹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强化工作协同。区民政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与相关部门合力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财政局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老年助餐服务的食品安全业务指导、专业监管等工作。区人力社保局要积极推进在养老服务领域开发公益性工作岗位。区经信局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家政企业参与老年人助餐、助洁服务。

(三)强化监督考核。助老三件事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争先考核,建立比晾晒机制。建立健全服务满意度等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创新智慧监管手段,将服务信息等数据纳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行动态监管。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助老三件事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相关服务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凝聚社会共识,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助老三件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该实施意见615日起施行。

 

附件:1.衢江区助老三件事工作领导小组

            2.衢江区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行动实施方案

            3.衢江区居家养老助洁服务实施方案

            4.衢江区推进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10

 

附件1

 

关于成立衢江区助老三件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更好推进全区“助老三件事”工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公布如下:

: 贵丽青 

副组长:徐东升

 员:  府办)

陈盛华府办)

沈雪祥(区民政局)

章李华(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

蓝建芳(区卫生健康局)

  强(区审计局)

周建明(区住建局)

杨超鹏(区资源规划局)

鄢凌峰(区市场监管局)

杜莹莹(区农业农村局)

 宏(区经信局)

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沈雪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衢江区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行动实施方案

老年助餐服务是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也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升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助餐服务需求,根据《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需求导向、政府主推、社会参与、数字赋能、持续运营的思路,重点满足失能、失智、高龄等确实不具备做饭能力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兼顾满足其他老年人就餐的便利性、多样性需求202312月底,实现有需求的老年人助餐服务全覆盖

二、服务对象

(一)一类对象:60周岁及以上困难老年人

1.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

3.享受国家定期优抚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

4.残疾等级二级及以上和精神智力)三残疾老年人;

5.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

6.困难职工家庭中的老年人。

(二)二类对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三)三类对象:其他60-79周岁的老年人

三、服务方式

老年人可通过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老年助餐点就餐(取餐)、送餐上门等方式获得助餐服务。其中,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的幸福食堂、养老机构开放食堂、餐饮企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老年助餐点是指不具备膳食加工能力,主要作为配送中转和供居家老年人集中用餐的场所。

四、工作任务

(一)合理布局助餐服务网点。结合全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筛查情况和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行动,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本单元全面摸排,合理规划,形成老年人居住分布图、老年人助餐需求图和助餐服务机构点位分布图。

(二)大力发展服务供给方式。一是开办幸福食堂。充分利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幸福食堂。有条件的可建成中心食堂,辐射周边,为多个村提供配送餐服务。国有企业牵头开办食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鼓励国有企业、优质社会餐饮企业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发挥养老机构食堂作用各公办养老机构要率先开放老年人助餐、配送餐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改造食堂、向社会开放,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其他助餐服务方式。发展爱心助老食堂、农村家宴厨房、农家乐参与助餐农村邻里助餐社会公益助餐等多元助餐服务方式,解决有需求的老年人吃饭难问题

(三)建立健全助餐补贴机制。落实老年助餐机构建设补助,实施分类就餐优惠补贴和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运营补贴、配送补贴政策,具体补助办法由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制定,并根据具体市场物价等情况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四)建立老年助餐服务规范。一是强化标准引领。区民政局要制定细化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标准,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规范运行,对积极落实规范和标准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及时通过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统一平台。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全程数字化改革,加强与浙里康养系统平台的对接,确保全链条、全过程可追溯,实现助餐服务一屏掌控、实时监管。是统一标准。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实行统一台账管理,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老年助餐机构签订运营管理协议,明确食品安全、配送流程、服务价格、服务补贴及相关要求等事项,引导鼓励老年助餐机构以优惠价格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是统一监管。区民政建立本辖区老年助餐机构名册,主动公布老年助餐机构地址及监督电话,依法受理并处理有关举报和投诉。老年助餐服务开展情况纳入考核,区民政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老年助餐机构运营和服务监管。

资金筹措和运营方式

坚持共建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法完善(或深化)政府补一点、村社贴一点、个人出一点、社会捐一点资金筹措模式,为幸福食堂提供基本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助餐、配送餐服务卫生安全的前提下,选择责任主体运营、国企运营或第三方服务机构运营等方式开展服务,凝聚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助力实现可持续运营。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全面摸排。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筛查结果为依据,突出重点,对现有的助餐服务点、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等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形成老年人居住分布图、老年人助餐需求图和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点位分布图。

(二)因地制宜,推进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前期形成的三张图,结合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行动,因地制宜,通过开办幸福食堂或中心食堂、开放养老机构食堂、吸引社会餐饮企业参与、邻里助餐等方式全面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扩面工作。20236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并组织对建成的幸福食堂或助餐点进行验收,查漏补缺

(三)推陈出新,总结经验。20237面向社会公开营业,实现助餐服务全覆盖。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提炼特色亮点及工作经验,并强化后续监管,不断完善长效运营机制。

 

附件3

衢江区居家养老助洁服务实施方案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和《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大论述为指引,全面贯彻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以数字化为手段、为低保低边等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为困难老年人提供精准、便捷、高效的养老服务。

二、服务对象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居住在本区区域范围内的衢江区户籍居家老年人;助洁服务需求的低保和低边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

三、服务方式

可由本人、监护人、网格员等登入衢州爱心卡服务平台下单所需助洁服务,服务主体接单后,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统筹安排工作人员按要求开展助洁服务,相关费用由区民政局结算。家庭助洁服务指通过专业服务人员使用清洁设备和工具,对居家和物品进行清洁,使物体及表面达到清洁卫生状态的过程,包含但不限于客厅、卧室、卫生间、厨房、玻璃门窗清洁及衣物、床品洗涤。

四、工作任务

(一)落实服务要求具体要求在原有法定服务的基础上,另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提供每月不少于2次,总时长不少于5小时的家庭助洁服务。

(二)持续跟踪问效区民政局按季度组织考评验收,结合爱心卡服务平台中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评价,采取抽单、随机检查、意见征询等方式进行考评监管

(三)接受社会监督。区民政局在相应渠道,公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助洁服务相关信息,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公布监督服务电话,受理相关咨询、投诉。

资金筹措和运营方式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助洁服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承接助洁服务的主体须为通过法定程序确定的企业、社会组织,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本行政区域内,有与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设备;业务范围应包含社区养老服务或者居家养老服务、综合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等相关内容;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期间,应具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人员且具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能力。

实施步骤

(一)摸排需求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定专人负责,指导村(社)网格长做好低保低边中失能失智及高龄居家老年人的助洁需求排摸工作,实时将符合条件的新增服务对象录入爱心卡服务管理平台。针对特殊需求,及时落实线上数据传导工作对接协助服务主体,统筹实施助洁服务。

  (二)建立服务清单。区民政局要制定助洁服务清单,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入户走访开展需求评估,老年人根据需求选择助洁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建立助洁服务包。

  (三)绩效考核评价。区民政局要充分利用爱心卡服务平台,完善助洁服务监管系统,每季度以不少于20%的比例开展抽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线上+线下全方位考核,开展助洁服务绩效评价。

 

附件4

衢江区推进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动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推进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擦亮衢州市世界长寿之都金名片,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深化医养结合发展,助力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坚持以老年人健康需求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能力,优化服务内涵,稳步扩大签约覆盖面,拓展个性化签约服务,让签约老人获得连续、综合、便捷、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实现健康老龄化。

二、工作目标

在确保服务质量和签约居民获得感的前提下,到2023年底,力争全区有需求的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签,实现全覆盖。

、服务方式

(一)老年人基本服务包。适用对象为所有65周岁及以上签约人群,服务包内容包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个体化健康指导咨询、健康教育服务、健康知识推送服务、签约门诊预约服务、分级诊疗服务、慢性病连续处方服务、健康评估、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等服务。

(二)高血压患者服务包。适用对象为签约高血压老年患者,服务包内容包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分级随访管理、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以及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

(三)糖尿病患者服务包。适用对象为签约2型糖尿病老年患者,服务包内容包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分级随访管理、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以及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

(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包。适用对象为诊断明确、 在家居住的签约严重精神障碍老年患者,服务包内容包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随访评估、分类干预以及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

(五)肺结核患者服务包。适用对象为签约结核病老年患者,服务包内容包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第一次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结案评估、免费药品、密切接触者筛查以及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

(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包。适用对象为签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对象,服务包内容包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健康管理服务、心理援助、相关信息咨询服务以及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

(七)困难人群服务包。适用对象为签约困难人群老年对象,服务包内容包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健康管理服务、医疗救助服务以及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

(八)残疾人服务包。适用对象为签约残疾老年人,服务包内容包括建立健全(电子)健康档案、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康复服务以及基本服务包所有内容。

工作任务

(一)完善签约服务团队。家庭医生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的全科医生为主,鼓励经全科医学相关培训合格的其他类别临床医师(含中医类别)、乡村医生及退休临床医师加入家庭医生队伍。合理配置签约服务团队成员,充分发挥社区护士和其他团队成员的签约助理作用,强化团队的分工协作,提高签约服务工作效率。区级医疗机构要下沉符合条件的专科医生,特别是内科、老年科、中医科专家加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切实增强签约团队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规范签约方式和流程。根据《浙江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2019版)》要求,全面规范签约方式和流程。一名老年人选择一名家庭医生,与其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服务协议明确签约双方的责权利,明确签约服务内容个别以户为单位的签约,家庭医生必须做到充分了解家庭成员情况,将签约内容宣传到位。签约周期原则上为1,当年签约,第二年开展服务。

(三)丰富签约服务内容。参照衢江区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项目参考清单,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以需求为导向,根据实际设计老年人1+X签约服务包鼓励拓展签约服务内容,提供有偿个性化签约服务,对不同人群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服务。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确有需求的人群,要结合实际提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及家庭病床等服务,加强医疗质量监管,确保医疗安全。

(四)优化签约服务方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等有机衔接,以满足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原则,统筹提供服务频次和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养老院、乡镇、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幸福食堂)的老年人所在机构开展集中签约服务,根据功能社区特定人群健康需求,签订服务协议,提供有针对性的签约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签约服务工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老年人签约工作的宣传发动,扩大签约服务群众知晓率,全面引导有需求人老年人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卫健部门要全面做好家庭医生签约管理和服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签约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和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长效筹资机制,签约服务费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元标准筹措,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当地财政分别按30%40%30%比例分担。

(三)健全考核机制。卫健部门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完善签约服务考核评价体系,做到精准服务与精准考核相衔接。将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续签率、健康管理效果、签约居民满意度等作为评价依据,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居民回访等方式,定期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分配的主要依据。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助老三件事”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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