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43/2023-72015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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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320国道龙游平山桥至衢江平塘段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衢州市衢江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起点位于龙游平团线和现状 320 国道平交口,顺接320国道龙游童家至平山桥段公路工程,经夏金村、莲塘村、西方村、划船塘村后,终点在衢江平塘村附近顺接现状320国道。路线全长约10.6公里(其中龙游约4.1公里,衢江约6.5公里),设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其余技术指标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公路周边居民区平山桥村、莲塘村、彭家村、西方村、划塘村、西笑村、高畈、西垄口村以及附近水体芝溪、南山垄水库、下山溪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相应路段施工中,应设置临时隔声围护,采取限制工作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
(2)施工阶段空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针对建材堆存、材料运输、装卸、场地施工等过程做好定时洒水、设置临时施工屏障如防尘网,可大大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3)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泥浆水、施工机械油污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影响。泥浆水、机械油污水分别经沉淀、隔油池处理后回用,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废水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禁止排入附近河流。
(4)工程余方拆迁废弃料及挖除老路面废弃砼,均外运至衢州市衢江区上林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加工利用,其余均外运至衢江区土地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的村镇土地垦造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集中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施工期由于临时建筑及施工活动的进行,将破坏原来的自然性、和谐性;因此需要加强管理和控制,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施工结束,在做好生态保护、生态恢复以及水土保持等工作的基础上,不良影响将随之消除。
营运期:
(1)项目公路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最大噪声超标量为11.1dB,因此需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
(2)项目废水主要为下雨时路面径流水,通过边沟和管道进行收集,防止污废水污染水体。平时做好路面清洁工作以及加强对公路排水管网的日常维护保养。在此基础上,本工程径流水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一览表
分类 | 施工期 | 营运期 |
防治措施 | 防治措施 | |
大气环境 | 运输扬尘:①加强运输管理,科学选择运输路线避免在交通集中区和村庄等敏感区行驶;②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降尘,路面要及时清扫;③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 施工作业扬尘:①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②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建筑物拆除、路堑开挖等施工作业;③施工作业应设置在敏感点下风向,将施工场地布置在场地中远离敏感点一侧,距离周边环境敏感点不小于200m。 堆场扬尘:①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区下风向;②遇恶劣天气加篷覆盖; 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时洒水防尘,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③3 个月(含)以上不施工的裸土区域应播撒草籽等简易绿化;④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 混凝土拌合扬尘:①采用集中拌合方式,拌合站距环境敏感点不宜小于200m,并设置在敏感点上风向;②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配套收尘装置,采用喷雾、洒水、全封闭皮带运输等措施。 沥青烟废气:①本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混合料外购;②当道路建设工地靠近住宅时,沥青铺浇应避开风向正对附近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点的时段;③为操作人员配备口罩、风镜等,实行轮班制,并定期体检。 | ①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严格控制车况不符合规定、超载车辆上路。 ②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 ③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其采取加盖篷布等封闭运输措施。 ④公路沿线进行绿化,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 |
地表水 | 施工材料及弃土堆放:①筑路材料和施工材料等堆放场地应远离地表水体;②表土堆场应设置篷盖,废弃后应及时清运;③施工场地、表土堆场等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的防治方案妥善防治,以减少水土流失对沿线水体水质的污染。 施工废水处理:①砼拌和系统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过程; ②车辆设备维修保养场地产生的废水必须进行油水分离、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尾水回用,不得排入沿线水体。 生活污水处理:生活污水由化粪池进行处理,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桥梁施工:①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②桥梁施工钻渣利用沉淀池进行固化不外排;③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④跨河桥梁施工作业中的残、废油应分别存放并回收,对保养机具的油抹布应单独处理;⑤施工结束时对涉水桥梁附近河道进行清淤。 施工场地设置:①根据公路施工标准化营地建设要求施工场地;②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清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理处理处置;③各临时施工场地尽量布置在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少占林地或者农田。 | 雨水径流水属较清洁水,通过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和桥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和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到路面和桥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工程沿线的水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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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②敏感点的路段严禁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施工,昼间施工时也要进行良好的施工管理同时封闭施工场界;③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④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途经路段附近有村镇居民点路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⑤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施工噪声超标路段建议施工单位租用临时声屏障;⑥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序,高噪声作业如打桩等应避开休息时间。 | ①采用SMA-13低噪声路面;②道路两侧预留的绿化带种植吸声量较大的乔木、灌木、草地;③共在 3处声环境保护目标设置声屏障,声屏障总长度730m,高3米,含防撞墩;④噪声超标敏感点安装隔声窗;⑤加强公路交通管理,居民集中路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⑥道路沿线未建的规划建筑,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⑦建议项目营运后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工作。 |
生态环境 | 植被:①施工前进行道路两侧植被调查,对有绿化观赏或价值较高的植被,应考虑加以保护;②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工程完工后,各种临时占地尽快进行植被的恢复;③加强施工队伍组织和管理,文明施工;④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取土场进行取土作业,严格控制取土面积和取土深度;⑤路基施工应尽可能保护表层有肥力的土壤,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便于后期绿化和土地复垦用。 动物:①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不得随意扩大工程占地范围;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③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文明施工,减少施工人员干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④工程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严格按照道路施工规范进行排水设计和施工;⑤桥梁桩基施工时做好钻渣泥浆的处理,禁止将含泥沙、油污、生活污水、垃圾、废弃物直接排入水域;⑥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缩短施工时间。 水土流失:①新建道路应采取边开挖边运输、边运输边回填的原则;②施工期间,临时堆场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排水措施;③在路基填筑前要做好临时截水沟,路基填筑完成后及时进行路基防护。 林地保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减轻工程建设对林地的影响。 生态恢复:①新建道路开挖的表层土壤应合理利用,可作为绿化用土或回用;②临时占地和施工过程中减少的植被要及时恢复; ③在公路两旁的用地范围内进行绿化,树种应优先选择当地有的物种。 | 植被保护:①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均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或造田还耕;②绿化栽植当地植物,在靠近环境敏感点附近可以适当插种一些乔木,可起到抑尘降噪的作用,同时增加该区域植被覆盖率。 动物保护:在动物活动较频繁的地带设置标识标牌,防止野生动物乱窜造成的交通事故。 水土流失保护:强化道路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查道路破损情况,保证降水时形成的地表径流基本无泥沙,防止水土流失。 临时用地生态恢复和补偿:在工程完工后要尽快复垦利用和恢复林、草植被。 生态景观保护:植草护坡,边坡悬挂覆绿,临时用地的复垦,种植绿化带、“绿色通道”建设。 耕地保护:占用耕地的,应当补充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耕地,将被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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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①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将生活垃取分类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并定期予以清运;②工程余方中拆迁废弃料及挖除老路面废弃砼均外运至衢州市衢江区上林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加工利用,钻渣通过沉淀池固化、脱水后就地填埋;剩余表土和淤泥均外运至衢江区土地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的村镇土地垦造项目;③因机械维修、维护产生的少量残油全部分类回收并存储,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①设置标识标牌,呼吁居民不随手丢弃垃圾;②加强对公路养护单位和养护工人的管理力度,提高其工作责任心,杜绝将养护垃圾随处倾倒的现象。 |
环境风险 | / | 工程措施:①加强工程沿线跨河桥梁及临近路段的防撞设计;②工程沿线在道路拐角、靠近敏感点及溪流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和危险品车辆限速标志。 防护应急管理措施:①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规定;②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时,应使用罐式、厢式车辆或专用容器,车辆应配备通讯设备,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③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化学危险品的车辆必须向公路管理部门进行申报;④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衢州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衢州市“三线一单”生态准入清单》,符合《浙江省公路发展“十四五”规划》,符合《衢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本项目为公路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认真采取本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可将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使当地能够维持目前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320国道龙游平山桥至衢江平塘段改建工程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3年7月27日~2023年8月9日)。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索要。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衢州市衢江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工/0570-2298729
环评单位:浙江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詹工/0570-8026618
公告发布单位:衢州市衢江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