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委发〔2022〕13号)《关于印发<衢州市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衢委发〔2022〕13号)《关于印发<衢江区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2022〕37号)等文件精神,高效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走向深入,强化基层一线执法力量支持,进一步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结合衢江实际,就浮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五届一、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锚定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坚持“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以数字化改革为引擎,以整体政府理念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为重点,更大范围整合执法职责,优化配置执法资源,健全执法协同机制,构建职责更清晰、队伍更精简、协同更高效、机制更健全、行为更规范、监督更有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
二、主要目标
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以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街道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为目标,通过在浮石街道实行相对集中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打造“两下两合两转”的基层执法格局,实现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范围
推进整合基层执法力量,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和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将衢江区行政区域内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浮石街道行使(智慧新城管辖的范围除外),包括公安、建设、林业、民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利、文化旅游、广电、消防救援、自然资源等12个领域100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具体事项见附件。行政处罚权赋权给浮石街道后,相关区级业务主管部门不再在该区域内行使已赋权的行政处罚权。
(二)综合行政执法的机构设置
健全浮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架构,在浮石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区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执法队由综治副书记分管,1名乡镇(街道)行政班子副职兼任队长,其他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可兼任副队长,统一指挥调度部门派驻执法力量。
(三)综合行政执法的人员配置
整合现有执法力量,按照“区属乡用”、“权责统一”原则,由街道统筹管理浮石街道、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中队等现有执法人员,实现优质执法资源集中集聚、共享共用。派驻人员纳入街道四维考评体系,实行单列考核,同等享受街道干部的相应福利待遇。优化队伍人员组成,浮石街道要配备2名以上持执法证的“执法岗”干部,同时配备法制审核人员。
(四)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机制
1.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明确区级业务主管部门与浮石街道的协同责任,区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主体监管责任,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由末端执法向前端监管延伸,实现审批事项、监管事项与执法事项形成工作闭环。全面使用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建立健全业务贯通、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技术支撑、联合执法等衔接工作机制。区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浮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浮石街道在行使相关执法权时,需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提供检测、检验、认定、鉴定等协助配合的,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浮石街道与相关部门对违法案件处理发生争议时,由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组织协调,协调不成的,由区人民政府协调决定。协调期间,不得影响法定职责履行。
2.建立执法保障机制。一是加强基础保障。根据省、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按标准落实浮石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办公场所、执法车辆和各类执法技术装备,统一执法文书标志标识和执法服装,推进规范化建设。二是完善公安保障机制。由公安机关落实必要警力即时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对以暴力等手段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入驻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开通执法人员账号,做到所有执法活动全上平台,实现行政执法自动化流转、联动式协同、智慧化分析,促进行政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
3.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执法流程图等公开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严格贯彻执行省、市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规定,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应用相关学习培训。强化街道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司法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通过运用《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司法建议书等切实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升街道依法行政水平、案件办理质量、复议答复和出庭应诉的能力,有效降低行政复议应诉纠错率。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高效、规范履行职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和改进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成立以浮石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为副组长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浮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工作对接和落地推进,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浮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负责统筹协调;区司法局负责牵头做好涉及人员执法资格证管理和执法证考试组织等工作;区委编办负责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改革工作经费保障;浮石街道负责形成执行方案,具体抓落实、落地,抓出实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改革期间,各单位之间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运转顺畅,严禁出现思想混乱、队伍涣散、工作断档等现象,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的予以严肃查处追究责任,积极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附件:浮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附件
浮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领域 | 事项代码 | 事项名称 | 赋权范围 |
1 | 民政 | 330211008002 | 对公墓超标准树立墓碑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2 | 民政 | 330211008001 | 对公墓超面积建造墓穴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3 | 自然资源 | 330215041001 |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4 | 自然资源 | 330215041002 | 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5 | 自然资源 | 330215040001 | 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6 | 自然资源 | 330215040002 | 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7 | 自然资源 | 330215040003 | 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8 | 自然资源 | 330215073000 | 对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9 | 自然资源 | 330215112000 | 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10 | 自然资源 | 330215096000 | 对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11 | 自然资源 | 330215095000 | 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12 | 自然资源 | 330215094000 | 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13 | 自然资源 | 330215090000 | 对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14 | 自然资源 | 330215081000 | 对重建、扩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15 | 自然资源 | 330215080000 | 对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16 | 建设 | 330217138004 | 对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17 | 建设 | 330217138005 | 对其他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18 | 建设 | 330217158000 | 对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19 | 建设 |
330217185000 | 对装修人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20 | 建设 |
330217228001
| 对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21 | 建设 | 330217189000 | 对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22 | 建设 | 330217275000 | 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规定以外单位、个人处理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23 | 建设 | 330217C44000 | (衢州)对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的单位和个人将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排入下水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投放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24 | 建设 | 330217216000 |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25 | 建设 | 330217197003 | 对在树木、地面、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26 | 建设 | 330217175000 | 对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27 | 建设 |
330217211000 | 对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28 | 建设 | 330217225000 | 对从事车辆清洗或者维修、废品收购、废弃物接纳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水外流或者将废弃物向外洒落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29 | 建设 | 330217179000 | 对不按照规定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沿途丢弃、遗撒、随意倾倒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30 | 建设 | 330217258000 | 对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堆放到指定地点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31 | 建设 |
330217874000 | 对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32 | 建设 | 330217438000 | 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33 | 建设 | 330217238008 | 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修筑出入口、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明火作业、设置路障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34 | 建设 | 330217252001 | 对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35 | 建设 | 330217222005 | 对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36 | 建设 | 330217142001 | 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37 | 建设 |
330217142004 | 对加热、摔砸、倒卧、曝晒燃气气瓶或者改换气瓶检验标志、漆色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38 | 建设 | 330217281000 | 对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39 | 建设 | 330217454000 | 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40 | 建设 | 330217E14000 | 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焚烧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41 | 建设 | 330217C35000 | (衢州)对个人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影响市容的赤膊行为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42 | 建设 | 330217C15000 | (衢州)对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43 | 建设 | 330217C13000 | (衢州)对单位和个人在公共场所的地面上晾晒物品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44 | 建设 | 330217C19000 | (衢州)对在户外设置可移动的落地广告(招牌)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45 | 建设 | 330217C22000 | (衢州)对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两侧、桥梁、地下通道、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停车揽活、派发商业广告等活动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46 | 建设 | 330217C24000 | (衢州)对城市道路上运输砂石、渣土、水泥等散装货物和液体、粪便等车辆,密闭、覆盖不严密或带泥运行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47 | 建设 | 330217C20000 | (衢州)对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设施以及非广告的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未及时整修或拆除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48 | 建设 | 330217C16000 | (衢州)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49 | 建设 | 330217B94000 | (衢州)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餐厨垃圾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50 | 水利 | 330219162000 | 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禁止行为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51 | 水利 | 330219107000 | 对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52 | 水利 | 330219082000 | 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建设水工程以及涉河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53 | 水利 | 330219007000 | 对未经许可擅自在河道采砂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54 | 农业农村 |
330220356000 | 对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冒用、使用伪造、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及其他证、章、标志牌的行政处罚 | 部分(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收回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除外) |
55 | 农业农村 | 330220260000 | 对生产、经营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或假冒、仿造、转让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证号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56 | 农业农村 | 330220210000 | 对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生猪产品储存设施等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57 | 农业农村 | 330220167000 | 对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或临时占用耕地造成毗邻耕地基础设施损毁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58 | 农业农村 | 330220113000 | 对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或未按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59 | 农业农村 | 330220048000 |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60 | 农业农村 | 330220033000 | 对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擅自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行政处罚 | 部分(吊销养殖证除外) |
61 | 农业农村 | 330220032000 | 对未依法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62 | 农业农村 | 330220036000 | 对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行政处罚 | 部分(吊销捕捞许可证除外) |
63 | 农业农村 | 330220520000 | 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64 | 农业农村 | 330220556000 | 对在禁渔期内随船携带禁渔期禁止作业渔具,明知是无船名号、无船籍港、无渔业船舶证书的渔船,向其供油、供冰或代冻、收购、销售、转载渔获物,随船携带国家和省规定的禁用渔具或不符合规格标准的渔具,向禁渔期内违禁作业的渔船供油、供冰或代冻、收购、销售、转载违禁渔获物,在闸坝上下拦网捕捞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65 | 广电 | 330232027000 | 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66 | 文化旅游 |
330222009000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等的行政处罚 | 部分(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除外) |
67 |
文化旅游 |
330222048000 | 对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标志,标志未注明“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68 | 文化旅游 | 330222182000 | (衢州)对餐饮服务机构未配备公筷公勺或未提供分餐服务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69 | 林业 | 330264115000 | 对损害古树名木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70 | 林业 | 330264072000 | 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等造成林木或林地毁坏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71 | 林业 | 330264108000 | 对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内野外用火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72 | 林业 | 330264069002 | 对滥伐林木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73 | 林业 | 330264069001 | 对盗伐林木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74 | 林业 | 330264065000 | 对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75 | 林业 | 330264064000 |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等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76 | 林业 | 330264075000 | 对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77 | 林业 | 330264074000 | 对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林木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78 | 公安 | 330209028002 | 对在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79 | 公安 | 330209122000 | 对饲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的行政处罚(犬类) | 部分(划转饲养犬类动物干扰正常生活的行政处罚) |
80 | 生态环境 | 330216132002 | 对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81 | 生态环境 | 330216090001 | 对个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 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82 | 生态环境 | 330216203000 | 对将秸秆、食用菌菌糠和菌渣、废农膜随意倾倒或弃留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83 | 生态环境 | 330216182000 | 对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84 | 生态环境 | 330216317000 | 对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85 | 生态环境 | 330216239000 | 对未经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86 | 生态环境 | 330216282000 | 对违法在人口集中和其他需特殊保护区域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87 | 生态环境 | 330216277002 | 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88 | 生态环境 | 330216279001 | 对经营者未安装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净化设施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89 | 生态环境 | 330216281000 | 对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改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90 | 生态环境 | 330216280000 | 对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91 | 生态环境 | 330216098000 | 对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92 | 生态环境 | 330216279002 | 对经营者未采取其他措施,超标排放油烟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93 | 农业农村 | 330220049000 | 对在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外,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或者废旧物品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94 | 市场监管 | 330231076001 | 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处罚(划归综合执法) | 全部 |
95 | 消防救援 | 330295046001 | 对埋压、圈占、遮挡城市道路上的消火栓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96 | 消防救援 | 330295022001 | 对占用、堵塞、封闭城市道路上的消防车通道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97 | 消防救援 | 330295024001 | 对沿城市道路的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98 | 消防救援 | 330295018000 | 对建筑物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及广告牌的设置影响防火、逃生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99 | 消防救援 | 330295060001 | 对在城市道路上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100 | 消防救援 | 330295016001 | 对占用、堵塞、封闭城市道路上的消防登高场地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关于印发衢州市衢江区浮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江区政办发〔2023〕3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