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乡村人才振兴先行县”培育项目的通知》(浙农人发〔2021〕10号)、《关于印发衢江区2021年-2022年“乡村人才振兴先行县”培育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衢江农发[2022]33号)精神要求,现就衢江区乡村经营管理人才引育项目补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2022年在我区与村集体组织(含强村公司)签订三年及以上柔性服务合同的乡村经营管理人才(个人或服务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职业素养;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有扎根乡村的决心和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本科及以上,具有3年以上经营管理、投融资、农文旅项目等工作经验,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
(四)能够运用所掌握的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以及所具备的经营管理企业的综合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村集体组织(含强村公司)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并承担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其他违法违纪的情形。
服务期间的责任义务与村集体组织(含强村公司)在合同中约定。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衢江区___乡镇(街道、办事处)乡村经营管理人才引育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
(二)《衢江区___乡镇(街道、办事处)乡村经营管理人才引育项目申报表》一份;
(三)《衢江区“乡村人才振兴先行县”培育项目资金补助申报表》一份;
(四)装订成册的各类辅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身份证、学历学位、3年以上经营管理、投融资、农文旅项目等工作经验证明、与村集体组织(含强村公司)签订的协议、服务成效证明、承诺书等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乡村经营管理人才引育项目申报时间截至8月15日。
(二)推荐评审。根据申报范围和条件,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申报的时间节点将符合条件的候选对象报到区农业农村局参加评审。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评选出乡村经营管理人才1个。
(三)资金补助。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关于印发衢江区2021年-2022年“乡村人才振兴先行县”培育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衢江农发[2022]33号)精神给予补助。乡村经营管理人才引育项目每个个人或服务团队补助10万元。
对符合乡村经营管理人才引育项目标准的奖补申报对象,当申报人数超过人数标准时,则优先考虑如乡贤、未来社区建设村、诗画风光带沿线村等村庄所辖申报对象,同时由区农业农村局组成专家组评审认定后,按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经区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确定补助名单及补助金额。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科 蒋峥13567009676(679676)
附件:1.《衢江区___乡镇(街道、办事处)乡村经营管理人才引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2.《衢江区___乡镇(街道、办事处)乡村经营管理人才引育项目申报表》
3.《衢江区“乡村人才振兴先行县”培育项目资金补助申报表》
4.承诺书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