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299/2024-68528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衢江区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3年,衢江区医疗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法治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医保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责任。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科室长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研究局法治建设相关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法治能力。加强职工法治培训教育,建立学习型机关的建设。一是全面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读本》,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激发干部履职热情。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围绕宪法、公务员法、党章和党内法规等,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学法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持证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执法证件的考试、登记等相关工作。目前,我局共有在编人员24名,其中18人具有执法证件。同时,外聘有法律顾问1名,在案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行政执法、文件出台等方面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三)加强法治宣传,优化执法环境。一是召开衢江区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线上视频启动大会,部署活动相关工作、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及个人、聘请一批社会监督员。二是开展一次线上知识竞答,以小程序为载体,开展“医保信用承诺接力暨有奖竞答”活动。通过浅显易懂的问答内容,进一步向广大参保群众宣传医保常见知识,鼓励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三是发起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活动,通过与机关工委等部门对接,发起机关党员干部带头签订关于欺诈骗保“零容忍”承诺书活动。通过党员干部带头承诺,提高参保人员个人守信意识。四是投放宣传普法短视频,结合实际案例改编拍摄微电影,利用朋友圈、“e览衢江”客户端等平台投放宣传。
(四)丰富监管举措,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查处违法违规医疗机构,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18家次定点医药机构。二是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共组织开展日常巡查179家次,全年累计实地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68家,实现区域内检查全覆盖,查处违规定点医药机构24家次,暂停9家次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刷卡联网结算,按协议扣款128.6万元,约谈24家次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三是强化医保定点管理。根据《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严格按照通知中的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等各项规定执行定点医药机构的准入。每年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衢州市衢江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衢州市衢江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同时开展年底考核,实现对两定单位的全方位监管。
(五)规范行政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一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性规定,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备案规范性文件。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主动发布机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府信息。三是健全完善信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全面做好工作范围内的信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局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办理信访事项,依法快速处理好反映的问题、矛盾,切实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力。
二、存在不足
我局在落实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要求时,还存在行政执法队伍专职人员力量较为薄弱、执法经验相对不足的短板。另外,与上级行政部门的执法层级划分不明确导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较为缓慢等实际问题亟待解决。
三、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自身实际,一方面做深做细,巩固已有成绩;另一方面补齐补强,加固薄弱环节。一是认真落实好单位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二是配强执法人员,努力完成执法人员持证全覆盖。三是对照《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行政执法相关文件,不断完善医保领域各项执法活动。
衢州市衢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