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 2023年
索引号: 330803-042/2024-653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1-17
发布单位: 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有效性:
统一编号:
  • 信息索引号:

    330803-042/2024-6537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4-01-17

  • 发布单位:

    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衢江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15:1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衢江区机关事务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衢江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衢江区行政中心二楼;邮编:324022;电话:0570-383813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按照《条例》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区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推进政府工作公开透明。本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梳理和编目了政府信息,截至2023年,我中心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信息公开栏等公开渠道发布各类信息165条。

(二)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态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深入,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着力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准确、规范公布较高质量的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编辑:(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