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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44/2024-653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1-18
发布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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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803-044/2024-6539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4-01-18

  • 发布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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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10:3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硬件建设力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归类、公开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2023年,衢江区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总数为85条,其中工作信息8条,重点领域公开20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政策文件2条。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我局按时更新、及时完善、按需整改,2023年度交办的所有工作均已完成。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清理存量、规范增量的要求,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和负面清单,精细化推进主动公开,强化政民互动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通过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5条,其中工作信息8条,重点领域公开20条,财政信息2条,其他政策文件2条。公开人大建议办理答复7件、政协提案办理答复14件。 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我局按时更新、及时完善、按需整改,2023年度交办的所有工作均已完成。

2、依申请公开方面。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实现登记、审核、处理、答复、归档等全链条管理。汇编印发《绍兴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导案例选编(20212023年)》,开展基层政府信息公开领域行政争议专题调研,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指导,努力有效化解依申请公开办理重点难点问题。2023年共办理答复信息公开申请6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一环,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抓住工作重点,增强公布时效,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审核、风险排查、清理纠错机制,按照“三审三校”的要求,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实质性审查,确保公开依法规范、稳妥安全。

4、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建好主平台。持续深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突出重点工作的专题公开。二是办好“e览衢江”等政务公开新媒体,规范了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常态化排查历史信息中重大表述性错误,及时整改问题差错,确保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零风险。

5、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健全内部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正公开。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二是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压实到位。实行以职定岗,以岗定责,明确工作职责,强调工作要求,严保工作质量,做到工作有目标、检查有标准、责任可追踪,增强负责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我局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无误,信息公开工作有条理、高质量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衢江区住建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6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23年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3年,针对2022年提出的问题持续进行了整改和优化,在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部分信息具有时效性、实效性,由于工作滞后,致使所公布的信息超出时效;二是涉及住房保障、重大项目的信息发布量较少,公开内容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作流程还要进一步优化形式明确责任等等。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实际工作,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能力,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二是严格落实公开责任,提高公开栏目更新频率,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确保答复流程规范、内容合法合规。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全面强化网站、新媒体的信息公开,高质量建好政务公开查阅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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