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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10:28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 浏览次数:

2023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坚持以“绿剑2023”为抓手,对标“重要窗口”“大花园核心区”有关目标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坚定不移抓执法,继续保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高压态势,护航亚运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1、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深入开展“绿剑2023”、“两打”、噪声、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专项执法行动,分局累计出动3000余人次,检查企业(点位)1368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5件,处罚款额191.46万元,五类配套办法案件12件,相关案件均已按要求信息公开。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治理取得较好成效,1个典型案例被省厅采纳。

2、主动创新优化执法方式。落实《衢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将6家重点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利用在线监控、用电监管、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督和执法检查。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浙江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衢州市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试行)》,今年以来,共立案并适用轻微不予处罚案件10件,减免企业罚款81万元。

3、加大行政争议化解力度。2023年,我局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为0。

4、积极开展全员执法练兵。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区执法队规范化建设于12月通过验收;开展“案卷质量提升年”活动,实现全区案卷评查全覆盖,1件案卷被评为省级优秀案卷。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将继续坚决落实各项决策部署,聚焦执法主业,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为全区生态环境工作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1、坚持执法协同联动,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精准打击、高效协同的作战能力。一是突出需求开展“点单式”执法。加强业务科室与执法队间的协同联动,不断完善日常线索移交机制。针对业务科室日常管理中的难点、堵点,有计划、有侧重地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在案件查办中查找问题背后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形成问题发现、案件查办、整改销号、常态长效的工作闭环。二是借力科技实施“点穴式”执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高值点,依托走航监测、在线监控、用电监管、高空瞭望等技术手段,提前分析研判,实施定向精准执法,倒逼企业整改提升。三是统筹力量“一盘棋”执法。集中执法力量,以“四不两直”“交叉执法”的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重点执法检查,集中精力查大案、办要案。

2、坚持执法服务并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发挥执法震慑作用,坚持服务教育在前、执法严惩在后,优化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方法,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高位改善。一是持续开展“绿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以“两打”为重点,联合公检法,侦办一批问题突出、情节恶劣的大案要案。二是坚持科技赋能,运用在线监控、用电监管等非现场手段,强化“非现场监管”能力。三是深入实施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柔性处罚执行体系。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发布,深入推动执法与普法工作深度融合,提升企业守法的自觉性。

3、坚持执法实战练兵,持续提升执法水平。一是以练兵争先。以“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为重要抓手,强调实战练兵、规范练兵,突出实训、实战、实效,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强化监督帮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全员争先的练兵氛围,实现练兵成绩走有突破。二是以培训充能。依托我市各县市区已建成的实战实训基地,聚焦电镀、化工等重点整治行业,突出问题发现、执法规范、装备使用等难点堵点,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培训。三是以授课增效。开展“我的案件我来讲”活动,从案件涉及的行业特点、办案手段、程序规范等不同角度来解读,以“讲述”形式促进执法人员“办案+思考+写作+表达”能力提升。以“教学相长”的方式,促进执法人员在执法理念、办案能力、担当作为等方面共同提升。

4、坚持清廉执法建设,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推进党建执法深度融合。强化清廉执法建设,促进清廉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智能化,根据全局党建统一部署,建成执法清廉建设单元。推动执法记录仪和数字化问询室全覆盖,打造任务发起、现场检查、案件办理、处罚公示等执法全过程的数字化即时流转体系,实现预防为主、过程严管、动态跟踪的工作模式。强化作风建设,开展主体拉练、军训活动,进一步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铁军精神,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组织性、纪律性。二是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进一步强化多跨协同意识,健全公检法环联动机制,深入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主动参与“综合查一次”,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现象。加强自然保护地联合执法,打好联合执法“协作战”。三是强化基础保障。在完成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基础上,聚焦装备配备率、人员在岗率等关键指标,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开展装备使用、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集中培训,巩固提升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成果。持续推进“案卷质量提升年2.0”活动,提升案卷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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