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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803-085/2024-655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1-26
发布单位: 区生态环境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 信息索引号:

    330803-085/2024-6553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4-01-26

  • 发布单位:

    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15:5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生态环境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要求,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准绳,结合工作实际,以点带面,逐步深化,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推进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依法、规范是其根本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工作流程、公开时限和责任追究办法。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工作规程,规范依申请公开机制,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起到了积极保障作用。

(二)严格落实条例,规范政务公开运行

一是深入实施和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与经济社会发展及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和办事公开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积极推进公权透明运行。我局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从内部管理、队容风纪、职责效能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三)丰富公开形式,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一是坚持以主动公开为立足点服务群众。我局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依托“六五”世界环境日积极举办各项宣传活动,全面系统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政策。二是认真做好效能建设。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始终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原则,依托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及衢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反馈办理意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后续查办进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进展,但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和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同时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倡导积极、全面、合法的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政策条例,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三)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强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组织学习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规定,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依据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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