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35/2024-71060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12-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4-12-10 10:41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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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威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乡村老年食堂建设的建议》(第149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老年食堂有需求的全覆盖。近年来,区民政局以实现有需求的全覆盖为出发点推进老年食堂建设,截至目前目前全区共建有幸福食堂95家,运营74家,未运营21家,日均就餐1500人次。这些食堂主要以乡镇(村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幸福大院、第三方餐饮机构门店等场所开办。幸福食堂覆盖率最高的乡镇(街道)通过村集体开办老年食堂、第三方专业餐饮机构拓展老年幸福食堂场景等方式可实现95%的村(社)覆盖率(樟潭街道),其余各乡镇(街道)通过在中心集镇、中心村社建设老年幸福食堂、助餐点的方式实现有需求的全覆盖。

(二)多种运营方式结合。各乡镇在人口分布、地域区貌、集镇化程度上有较大差异,为此因地制宜,多种运营方式结合,保障我区老年幸福食堂可持续运营。一是利用原有乡镇、街道或社区自有食堂扩充老年食堂功能,例如举村乡利用乡政府食堂开办老年食堂送餐服务,但因老人居住分散,该模式效果不明显;二是利用实力餐饮连锁企业社区店面改造升级老年食堂,例如樟潭街道、东港街道引入专业餐饮机构满庭芳,利用原有店面改造或现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幸福食堂,此做法在全市层面属先进工作做法,值得推广;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医养健康中心或养老服务机构外接或内设的老年食堂。全区在运营的食堂有33个由第三方机构运营,41个由所在村负责运营。

(三)多渠道资金保障运营。据调研及日常工作了解,在农村新开办一家食堂,新建房屋费用除外,平均需要另行投入配套改造、厨房设备采购等费用约15万元。如食堂要正常运营,需至少配备1名厨师和1名管理配合人员(约5200元),加上水电燃气费用(约3000元),再算上食材、调味料(约4000元)等,每月固定支出至少1.2万元。目前,开办老年食堂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各级财政投入和村集体支持,少部分来自社会福利和乡贤捐助(峡川下叶,后溪大川)。在费用补助上,区民政局出台了《“幸福食堂”建设和运营补助办法》,其中新建的费用,可通过星级评定,1至3星级分别给予8、10、12万元的建设补助;在运营补助上,每个食堂每个月可补助5000元,一年计6万元。此外区慈善总会每年安排不少于60万元的资金用于幸福食堂运营经费补助。虽有以上补助,但仍不能支撑全区所有食堂的正常运营所需,需要所在村集体资金扶持。

(四)拓展多种服务对象。主要面向老龄人及周边居民,以公益性为主,对外经营为辅(这类老年幸福食堂主要面向老年人及残疾人)。只有位于城区位置较好的老年幸福食堂由餐饮企业运营食堂,对外经营情况较好,对外收入能占总收入的一半(满庭芳在古埠社区点位运营效益较好,年均盈利可达10万元)。全区所有食堂的60周岁以上的就餐老人来看,70岁以下的占比不到10%,70-80岁的约占20%,80岁以上的占比约为70%。

(五)分阶收费拓展营业收入。老年食堂重点解决高龄老人就餐问题,以公益性为主,优先保障80周岁以上老年人,适当兼顾其他年龄段的老年人,分层级收费,收费标准由各乡镇、各村自定,普遍收费较低。较多采取60周岁以上每餐6元,70周岁以上每餐4元,80周岁以上每餐2元,90周岁以上免费就餐。另有送餐至家里的,外加1-2元/次的送餐费。收费形式有按餐的,也有按月的。对于其他顾客,部分食堂不对外开放,少部分农村老年食堂开放收费,收费标准约为8-15元/餐(全旺楼山后,结合景区参观,承担外来游客就餐需求)。全区正常运营食堂中,有44个每天提供2餐,占比约为59%;有17个每天提供3餐,占比约为22%;有13家每天只提供中餐1餐,占比约为17%。用餐人数基本不多,全区平均值为每个场点每餐24人,最少的不足10人,最多的一餐高达90人(峡川镇下叶村:每餐都免费提供)。

二、下步计划

(一)加强统筹推进,引领“头雁”投身助餐。加强统筹规划,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养老工作体系,引导鼓励乡镇(街道)将幸福食堂运营情况列入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激发村干部主动作为,在幸福食堂建成后,更要想办法办得久、办得好,形成“为民办实事”的行动自觉。摸清老年人就餐需求底数,指导村社按照“三个优先”(优先在乡镇、街道驻地开办幸福食堂;优先在老年人口总量较大的村社开办幸福食堂;优先在重点村、中心村、明星村开办幸福食堂)的原则,在交通便利、辐射较广、需求相对较大的行政村优先建设幸福食堂,不断完善助餐服务体系,满足老人就餐需求。

(二)强化资金保障,保障老人用餐需求。按照“四个一点”思路筹措保障资金,大力宣传“慈善捐赠可减免企业税费”,动员各慈善组织募集助餐爱心基金,汇聚善治力量,引导更多资金、资源助力老年助餐事业。广泛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指导各食堂建立“爱心捐赠榜”,发挥乡贤资源优势,推行“子女捐赠,父母免费”的长辈就餐模式,实现老人无感用餐。指导各食堂收费向特殊困难老人(低保、低边、特困、高龄、失能、失智等)予以倾斜,其他各年龄段老人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合理设置分层分类收费标准,实现有用餐需求的老人全覆盖。

(三)注重开源节流,推进食堂长效经营。调整优化运营补助办法,幸福食堂采用“保底+奖励”的模式,根据运营时间给予固定的保底补助,根据实际就餐人数(刷脸数据)设置奖励阶梯,人数越多奖励越多。助餐点和邻里就餐点根据实际就餐人数给予阶梯奖励;餐饮门店继续执行“满10减4补3”的补助政策,不设上限。积极鼓励食堂对外经营,指导各食堂以略低于市场价对外营业,村社引导游客、小微企业、零星务工人员到食堂就餐,或由食堂开展配送,增加幸福食堂收入,推进长效运营。部门协同降低食堂运营成本,联合人社部门开发助餐公益性岗位,降低幸福食堂人员成本支出的同时,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协调兑现养老服务机构税费减免政策,推进幸福食堂用电、用水、用气落实居民价格;协调政法委、组织部等单位,组建由网格员、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志愿者等组成的送餐队伍,有效缩减送餐人力成本。

(四)强化数字赋能,推进食堂信息化建设。加强智能点餐设备使用,常态化开展工作人员培训和故障排查,精准统计就餐人次。优化升级老年助餐后台软件,统一录入全区有就餐意愿老人数据,实现我区户籍老人到区内任一食堂均能通过刷脸享受优惠就餐。实时展现各食堂每天的就餐数、就餐老人、乡镇汇总等各类数据,及时发现运营中的相关异常情况,做到“一屏掌控”。新开发幸福食堂屏幕终控软件,联动全区食堂屏幕(电视),展示社会爱心捐助榜、老年保健知识、反诈宣传、消防安全等信息。

(五)总结经验做法,提升食堂助餐质量。推广“幸福食堂+餐饮企业”模式,鼓励有就餐需求的新增点位,积极寻找集镇快餐店、农村农家乐等餐饮企业合作方,利用原有场地进行改造提升,降低建设成本,并根据实际就餐人数给予阶梯奖励补助,在帮助企业树立品牌形象的同时,办好老年助餐民生实事。探索“片区+连锁”经营,鼓励第三方连片运营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1+N”的思路,有效降低人力工资、场点管理、食材采购等成本,推动幸福食堂持续高质运营。同时提供日间照料、生活服务、娱乐活动供给。探索“幸福食堂+共富工坊”模式,与小手工企业合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搭建“共富工坊”,引入操作简易的来料加工项目,按照“多劳多得”的激励机制,在解决低龄老年人“闲不住”需求的基础上,拓宽其增收渠道,并覆盖在食堂就餐费用,有效吸引老人前来食堂就餐,实现老有所为与食堂运营双向互利双赢。如廿里镇里珠村,与义乌小商品市场对接,计划在幸福大院开办来料加工点进行试点,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区有条件的幸福食堂推广。

(六)探索“幸福食堂+共富工坊”模式。与小手工企业合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搭建“共富工坊”,引入操作简易的来料加工项目,按照“多劳多得”的激励机制,在解决低龄老年人“闲不住”需求的基础上,拓宽其增收渠道,并覆盖在食堂就餐费用,有效吸引老人前来食堂就餐,实现老有所为与食堂运营双向互利双赢。如廿里镇里珠村,与义乌小商品市场对接,在幸福食堂周边场所开办纺织品加工点,日常有10多位老人做工,每日可获50-90元加工费,老年人获得切实收益的同时,幸福食堂就餐人数也由30人增至40人。,待模式成熟后,形成经验向全区幸福食堂进行推广,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收入。

(七)谋划项目,深化幸福大院品牌。2022-2024年,区民政局围绕提升公共服务,选择在人口密度大、老年人口集中、交通方便、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地段,投资7000万元建设35个“幸福大院”,以为老服务为重点,打造集惠民服务、居家养老、卫生健康、儿童关爱和个性化服务等一体的综合服务场所,满足不同人群需求。目前已建成30家幸福大院。区民政局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化衢江“幸福大院”品牌特色,谋划幸福大院四期,计划在交通便利的村庄建设幸福大院,为周边老人提供助餐配送餐、日间照料、日常康复、文体娱乐等服务,同时丰富场景,在幸福大院基础上引入党建品牌(如杜泽白水幸福大院,将幸福大院、村两委办公场所、村卫生室建在幸福大院50米范围内,以助老、爱老服务为抓手,做好村级民生工作)。

联系人:周小明      联系电话:3838773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