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44/2024-71839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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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严继东等11位代表:
你们在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和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关于对小区治理“齐抓共管”的建议》第47号议案(建议)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当前衢江区物业小区普遍存在的难点痛点,包括老旧小区物业费标准低、物业费收费难、业委会管理缺位等一系列问题,这些也是引发业主、物业企业、业委会三方矛盾,造成小区不和谐的因素。
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年来也针对这些问题在物业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业委会的监督机制、物业费收费的矛盾调解以及业主交费意识的提升宣导等方面不断探索并出台一系列的措施。
二、针对目前住宅小区现状积极开展各项举措
(一)积极有效开展物业知识宣导工作
我局定期举办业委会、物业企业培训班及物业技能竞赛,通过对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法律法规、物业服务品质有效提升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和竞赛,提高业委会、物业企业的专业技能,从而更好地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促进物业行业向更精更专业水平发展。2023年度我局已经举办各类培训班和技能竞赛6个场次。在业主交纳物业费的宣导工作中,我局积极协同房地产行业协会,定期向各小区居民发放《交纳物业费的倡议书》,通过不断宣传,提高居民交纳物业费的意识。
(二)推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机制提高物业企业服务水平
2023年根据浙江省住建厅的要求,对衢江区的物业企业推行信用等级评定,按照省厅的考核机制,结合物业企业的注册资金、纳税金额、员工数量、在管项目、获评荣誉等进行分级评定,AAA为最高信用等级。并在各街道、社区、招标代理公司中进行推行,作为各小区招聘物业企业一个重要的评分标准和入门门槛,建立了物业服务企业业态的良性发展机制。
(三)推行菜单式物业服务标准消除物业费的不平衡
根据各小区物业费标准不一、老旧小区物业费低、物业费涨价难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衢州市菜单式物业服务标准,按照小区的物业费标准,由业委会采用“点单模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从一定程度上消除业主在物业费收费标准与服务品质匹配上存在的矛盾。
(四)建立社区、业委会与物业的三方协调共建共治模式,继续推行红色物业联盟
近些年,欠缴物业费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部分业主常以各种理由拒交物业费(如外墙渗水、拒绝垃圾分类、飞线充电等),且对抗情绪激烈。我局针对物业费缴纳矛盾,联动街道社区、业委会会商物业纠纷化解路径、调解队伍配置、诉调对接机制等,充分发挥今年省住建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对接机制功能,整合街道社区业委会、矛调中心力量,积极开展物业纠纷协同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把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化解在最基层,提高物业费的缴费率。
(五)加强业委会监督管理,促进业委会职能的有效发挥
我局将联动街道、社区,自业委会选举开始加强监督引导,采用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模式,让党员、退休干部、退役军人等一批先进人员发挥模范榜样作用。
三、下步工作举措
我局将继续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监督,推行年度考评奖罚制度,实现物业服务企业向更高、更精、更专的方向发展;将继续发挥红色物业联盟作用,建立物业费交纳的良性循环通道;将继续加强对业委会的监督机制,促进业委会职能有效发挥。有效推行红色物业联盟机制,发挥社区、街道、机关单位的联动作用,将物业费的交纳列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考核当中,有效发挥红色物业联盟作用,为物业企业的催费工作分担解忧。
感谢你(们)对衢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们继续建言献策,促进衢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9日
(联系人:洪龙建,联系电话:0570-2298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