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44/2024-71871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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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陈致颖委员:
你在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由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协提案委交办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第024提案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当前浙江省范围内已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我区也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全面推行“定点减桶”
目前城区住宅小区基本完成“定点减桶”建设工作,已建成的垃圾房具备洗手、照明、监控功能。一是多方协同共同选址,垃圾房建设点位由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等联合实地踏勘,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及居民需求进行选址并公示,下步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公开生活垃圾和“撤桶并点”工作信息。二是开展“桶边督导”工作,目前部分桶边督导员已按要求上岗,协助引导居民分类投放,下步加强对督导员专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按照“一个点位配备一名督导员”要求,常态化开展“桶边督导”工作。三是发挥基层治理,依托网格工作管理机制,针对乱投放小包垃圾的居民,一方面由社区网格员、物业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劝导,告知其正确的投放时间及点位。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多次乱投、偷倒垃圾的居民,联合执法部门,对相关居民上门劝导。同时,不定期将乱投垃圾等不文明的现象进行曝光,引导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
二、完善收运处置网络
当前衢江区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以“四分类为主”,其他垃圾主要经中转站压缩后运至衢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发电;易腐垃圾运送至易腐垃圾处理厂进行资源化利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由虎哥公司上门回收处理。一是加强收集管理,垃圾房运营工作由区分类办负责验收和监管,街道、社区和物业负责日常管理,每个小区配备1名巡检员,由网格员兼任,不定时、不定点、多频次开展检查,保持点位卫生整洁。二是健全清运体系,近期市分类办将对衢江区“定点减桶”小区开展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由光大公司负责收运易腐垃圾,物业负责收运其他垃圾,虎哥负责收运有害和可回收物。三是加强日常监管,由街道、社区、住建、执法等单位加强对收运企业的检查,防止出现“混收混运、一车拉走”的情况,对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物业和个人,予以劝导,并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依规进行处罚。
三、强化宣传引导工作
一是发挥机关单位示范作用。健全党建引领的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垃圾分类工作三级联动机制,将垃圾分类和创文相结合,提高志愿宣传效率,结合周二无会日等,按照组团联社工作要求,下沉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引导居民知分类、会分类,提升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扩大线上宣传。通过小区微信群、电子屏、公众号等网络社交方式,多元化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及时发布生活垃圾分类信息,推送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三是加强线下宣传。统筹整合宣传渠道资源,采用主题讲座、专项活动等方式,网格员要加大集中入户宣传,通过上门宣讲检查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指导居民进行分类。街道社区结合敲门行动,引导业委会、居民支持并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感谢您对衢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建言献策,促进衢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9日
(联系人:郑健,联系电话:0570-228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