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30803-035/2025-73506
  • 文件编号:衢江民〔2024〕7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其他政策文件
  • 发布单位: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5-02-1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衢江区民政局 衢江区财政局关于调整衢江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4-12-26 15:30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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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工作通知》(民办便函〔2019〕213号)等文件精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的要求。

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衢政发〔2024〕18号),2024年11月13日,低保标准调整为1145元/月/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1489元/月/人,

从2024年6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