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69/2024-68841 组配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机构: 后溪镇 发文日期: 2024-03-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公布后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4-03-13 11:36 来源: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督考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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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经后溪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后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后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后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衢江后溪工厂化循环水清水鱼养殖基地

后溪镇人民政府

后溪镇人民政府

《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3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投资激励的通知》等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集体讨

论决定等程序

2024年12月底

备注:各单位在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在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