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35/2024-71008 组配分类: 部门预决算信息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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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4-03-06 14:46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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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衢江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衢江区民政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全区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3.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工作。承担全区革命老区建设有关工作。

4.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6.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7.拟订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和标准。指导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8.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9.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10.负责全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2.负责管理监督全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建设一体化进程。

15.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江区民政局部门预算仅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4年衢江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江区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32118.48万元。

(二)关于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收入预算32118.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297.88万元,增长11.4%,主要是项目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结余3294.1万元,占10.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304.79万元,占75.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99.59万元,占14%;其他收入20万元,占0.1%。

(三)关于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支出预算32118.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297.88万元,增长11.4%,主要是项目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15.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0万元、农林水支出4460.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87万元、其他支出1909.7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37.46万元,占2.9%;日常公用支出120.84万元,占0.4%;项目支出31060.18万元,占96.7%。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098.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4304.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499.59万元、上年结转3294.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95.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0万元、农林水支出4460.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87万元、其他支出1909.72万元。

(五)关于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215.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804.77万元,增长12%,主要是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95.73万元,占96.1%;卫生健康(类)支出61.97万元,占0.2%;农林水(类)支出857万元,占3.3%;住房保障(类)支出100.87万元,占0.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68.5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及公用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2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审计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56.5万元,主要用于区划地名管理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招聘等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380.27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其他民政事务管理。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0.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5.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173.49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困境儿童生活费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1314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补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8万元,主要用于殡葬相关业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4193.0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338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补贴。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1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1355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67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等开支。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800万元,主要用于特困生活费及照料护理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10万元,主要用于定补救助金。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0.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补助。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补助。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补助补贴。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补助。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338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专项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519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相关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0.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

(六)关于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7.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退休费;

公用经费120.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882.9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507.66万元,增长9.4%,主要是项目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370万元,占6.3%;农林水支出(类)3603.19万元,占61.2%;其他支出(类)1909.72万元,占32.5%。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370万元,主要用于节地生态殡葬项目。

(2)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159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项目。

(3)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2535.2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

(4)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908.99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项目。

(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881.72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项目。

(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8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项目。

(八)关于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衢江区民政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15.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15.9%。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以及其他单位的检查调研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府过“紧日子”,不扩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衢江区民政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0.8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79万元,增长11.8%,主要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衢江区民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衢江区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衢江区民政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7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31040.18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3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反映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用于改善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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