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农村十大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农事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以服务粮油产业为主,提供耕、种、收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拓展工厂化育秧、烘干加工、农机维修、农资配送、农技培训、农产品仓储保鲜、农业废弃物集中处置、农机应急作业、农产品营销等服务功能,加快农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根据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衢州市2024年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衢州市衢江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场所要求。有与服务能力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平方米(不包括设施大棚和无基础浇筑、无地面硬化的建筑),分区设置接待办公、农机存放、农机保养维修、育秧(苗)烘干加工、仓储保鲜、教育培训、展示展销等功能区块,有醒目的功能区标识标牌。给排水、电力、通讯等附属设备的管线应序化铺设。
(二)设施装备。农机具保有量30台(套)或农机具资产原值150万元以上,能满足年服务面积5万亩次以上的作业能力。室内固定作业的农机装备应成套或装配流水线。涉及农资配送服务功能的,应装配大型电子显示屏,实时更新并公开农资供应价格。支持引进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以外的首台(套)或智能化农机装备,支持开展农机装备的试验熟化。
(三)运行机制。有农机作业服务相应环节的技术规范、收费标准,与投诉举报电话一并上墙公开。制定并规范执行财务管理、服务调度、安全生产、收益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常年固定的农机操作与维修等专业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不包括专业财务人员)。
(四)服务能力。服务区域不少于2个乡镇,服务半径不少于5公里,服务面积不少于1万亩,服务数量不少于5万亩次/年。
三、申报内容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建设目标、实施主体、项目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绩效目标、项目可行性及市场前景分析。
(二)筹资计划。项目总投资、子项目投资、项目投资估算明细表、资金来源、各级财政和主体投入比例。
(三)资金使用。各级财政资金支持重点环节、资金拨付计划。
(四)项目效益。项目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包括项目收益测算表、收益分配方案。
(五)项目进度。按月明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六)要素保障。根据总体方案和各项具体实施内容,提出组织领导、责任单位、部门协同以及用地、资金、人才、科技、金融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填写《2024年衢州市农事服务中心项目申报表》、编制申报方案、编印申报文本,经乡镇(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329办公室汇总。
五、奖励标准
单个项目计划投资额不少于400万元,奖励200万元,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对入围项目每个先拨付150万元,剩余资金在通过项目市县验收后拨付。验收合格的,即于12月15日前拨付余款。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市里将扣回剩余资金。
六、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联系人:郑文杰,联系电话:0570-8753343。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