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3-046/2024-71543 组配分类: 其他业务信息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4-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催告书(衢州捷诺化工有限公司)
时间:2024-04-17 18:02 来源: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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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捷诺化工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衢江区税务局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7〕26号)规定,将你(单位)2019-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欠费情况通报我局。经税务机关查明,你(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已经申报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19年度)合计760.5元。依法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是每个单位应尽的义务,请你(单位)尽快予以缴纳;否则,税务机关将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处理。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