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36/2024-70818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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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赋能区域科技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自立自强,推动“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创新实力,解决产业“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经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度衢江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一)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竞争性科技计划项目。围绕衢江区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及方向开展的研发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1.一般科研项目。围绕自身发展,解决企业自身技术难题的研发项目。
2.重点研发项目。围绕解决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开展的科技项目。
3.重大研发项目(揭榜挂帅)。围绕我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创新重大技术需求,主动设计的项目。
4.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实施产业化的项目。
(二)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经专家评审遴选,采取只立项不安排财政补助经费的方式予以支持。
(三)创新联合体专项(视同区重大研发项目管理)。由创新能力突出的优势企业牵头,将产业链上下游优势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有效组织起来协同攻关,鼓励产学研合作、关联企业合作联合申请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创新联合体专项。
1.主导产业顶层设计型创新联合体。围绕通用高分子有机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能源电子)、新能源、特种纸、高端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等产业,由产业内关联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目标,开发新技术,研发新产品,解决产业发展需求为目标。
2.领军人才帮扶型创新联合体。以院士合作项目及领军人才团队为纽带,建立稳固的创新联合攻关关系,充分发挥院士团队及领军人才团队成员高端智力优势,集聚最优质的创新资源要素,助推企业在产业链跃迁中“挑大梁”。
3.高端人才领衔型创新联合体。以博士创新站为载体,深化产学研融通,以院校博士、企业人才“双向成长”,博士资源、企业平台“双向互补”为目标。
4.龙头让渡共济型创新联合体。发挥龙头企业自身“链主”优势,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制定或修订行业技术标准,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为目标。
二、项目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一)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隶属于衢江区(税源地在衢江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建有科研项目管理内部制度,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在知识产权、环保、金融、生产安全等方面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1.一般项目:申报主体须成立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上年度年有一定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在单位财务系统中独立核算。
2.重点项目:申报主体须成立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上年度企业产值5000万元以下的,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5%;5000-10000万元,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4%;1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3%。
3.重大研发项目:申报主体须成立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上年度企业产值5000万元以下的,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5%;5000-10000万元,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4%;1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3%,且研发投入要达到300万元以上。
4.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拥有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且该专利之前未申报过产业化项目。
(二)创新联合体专项。申报主体为衢江区(行政区划)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须成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在区内具有明显优势,创新实力和协同攻关能力较强,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具备取得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能力。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以上或研发投入在30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在单位财务系统中独立核算。
三、项目申报方式
1.网络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通过“衢州市科技大脑”(网址:http://220.191.238.250:8081/ccpquzhou/)注册登录。
具体操作步骤: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在首页进入“衢江区科技计划项目”模块进行填报,注意选择项目计划类别。申报操作流程详见网站提示。申报系统于2024年5月20日开放,7月20日17时关闭。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项目经过衢江区科技局“三审一决策”程序,对拟立项项目公示无异议后,纸质申报书及合同书各一式三份报送衢江区科技局。未入选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其他有关事项
1.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区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数不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超过2项。有区级项目在研尚未验收的不得申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允许同时在研2项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且必须未在省、市、区级其他部门以及科技部门获得过资金资助。
3.项目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订承诺书。编造事实、伪造材料,套取区科技计划项目财政补助经费的,一经发现,原额追缴财政补助经费,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区级及以上科技项目。
4.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列表及说明等申报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5.申报创新联合体专项不受在研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限制。
6.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提交可行性报告作为附件,创新联合体专项提交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作为附件。
业务科室:高新产业与发展规划科;科协
联 系 人:刘晓洁、胡招文;郑鹏翔
联系电话:0570-3838682;0570-3838687
地 址:衢江区政府大楼0207办公室
附件:1.衢江区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网上申报仅供参考)
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
3.衢江区创新联合体建设指引(试行)
4.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提纲
衢州市衢江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6日
衢江科(2024)5号 关于衢江区2024年度科技计划申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