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资讯 > 公告公示
2022年衢江区大商贸政策(市场监管领域)拟兑现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4 16:19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根据《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衢市监规〔2021〕5号)、《衢江区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区政办发〔2021〕23号)、《衢江区“大商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衢江区加快推进惠企政策兑现工作方案》等文件有关精神,2022年5月6日,在区营商办统一部署下,区市场监管局启动2021年度大商贸政策申报(项目2021年启动实施,2022年下文确认)。企业(主体)根据申报文件准备相关材料上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截至5月29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科室逐份审核完毕,同时委托浙江广泽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所有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计。2021年度符合市场监管领域大商贸政策申报条件的主体共有41家,涉及大商贸政策资金共计358.45万元。具体类别如下:

(一)省级民生实事阳光工厂食品生产企业7家,根据  

《衢江区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衢江区政发〔2022〕31号)第二款第(三)条第2点“建设放心消费环境”:对通过省级验收“浙食链”应用场景阳光工厂食品生产企业,每家给予4万元奖励。合计金额28万元。详见附表1

序号

单位名称

审核确认补助金额(万元)

备注

1

衢州市衢江区小溪垅食品有限公司

4


2

衢州唯信食品有限公司

4


3

衢州市华烻食品有限公司

4


4

衢州市项家食品有限公司

4


5

浙江金羊米业有限公司

4


6

衢州市惠源饮用水有限公司

4


7

衢州一粒志食品有限公司

4


合计

28


(二)省级农村家宴放心厨房7家,根据《衢江区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衢江区政发〔2022〕31号)第二款第(三)条第2点“建设放心消费环境”:“对首次通过省级验收的农村家宴放心厨房,每家奖励5万元”,合计金额35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审核确认补助金额(万元)

备注

1

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白马新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


2

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后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


3

衢州市衢江区湖南镇华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


4

衢州市衢江区太真乡王家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


5

衢州市衢江区高家镇安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


6

衢州市衢江区高家镇郑家垅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


7

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下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


合计

35


(三)省级农村家宴阳光厨房19家,根据《衢江区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衢江区政发〔2022〕31号)第二款第(三)条第2点“建设放心消费环境”:“首次通过省级验收的农村家宴阳光厨房,进档的给予差级奖励”,衢江区太真乡王家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19家由原来的“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升级为“农村家宴阳光厨房”,每家再给予级差奖励2万元,合计金额38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审核确认补助金额(万元)

备注

1

衢州市衢江区太真乡王家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2

衢州市衢江区峡川镇高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3

衢州市衢江区杜泽镇下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4

衢州市衢江区杜泽镇黄金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5

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耿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6

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西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7

衢州市衢江区高家镇安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8

衢州市衢江区高家镇松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9

衢州市衢江区高家镇郑家垅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10

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白马新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11

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后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12

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廿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13

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莲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14

衢州市衢江区湖南镇华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15

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下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16

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沈家村经济合作社

2


17

衢州市衢江区全旺镇虹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18

衢州市衢江区横路办事处童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19

衢州市衢江区大洲镇沧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


合计

38


(四)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为A级的单位3家,根据《衢江区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衢江区政发〔2022〕31号)第二款第(三)条第2点“建设放心消费环境”:“对被认定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为A级的单位,每家奖励3万元”,合计金额9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审核确认补助金额(万元)

备注

1

衢州市衢江区浮石中心幼儿园

3


2

衢州市衢江区莲花镇中心幼儿园

3


3

浙江省衢州理工学校

3


合计

9


(五)省级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2家,根据《衢江区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衢江区政发〔2022〕31号)第二款第(一)条第5点“实施市场改造提升”:“首次被省级部门认定为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应奖励30万元,合计金额60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审核确认补助金额(万元)

备注

1

衢州市衢江区上方镇上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上方镇农贸市场)

30


2

衢州市衢江区炎祥市场服务有限公司(衢江区通浦路菜市场)

30


合计

60


(六)省级“五化”市场2家,根据《衢江区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衢江区政发〔2022〕31号)第二款第(一)条第5点“实施市场改造提升”:“给予市场‘五化’提升投资额30%的补助,验收得分超过95分的,再额外给予15%的补助,单个市场总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两家合计金额185.45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审核确认补助金额(万元)

备注

1

衢州市衢江区上方镇上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上方镇农贸市场)

85.45


2

衢州市衢江区炎祥市场服务有限公司(衢江区通浦路菜市场)

100


合计

185.45


(七)参与制定浙江省地方标准1家,根据《衢江区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衢江区政发〔2022〕31号)第三款第(一)条“支持出台行业标准”:“参与制定省地方标准的单位,给予3万元的奖励”,因此,应奖励3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审核确认补助金额(万元)

备注

1

衢州市帮农丰农资有限公司

3


合计

3


以上类别项目详见附件清单。


附表:2022年衢江区大商贸政策(市场监管领域)专项资金汇总表.doc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