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等部署,大力推进农业“双强”项目建设,根据《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双强”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决定组织开展 2025 年农业“双强”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衢州市衢江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农业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绩效目标。
(1)符合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和宜机化要求。基地内道路相通、排灌顺畅、安全生态,满足农机安全通行、高效作业要求。农业设施满足节能宜机的现代种植业设施、高效集约的现代畜牧业设施和生态健康的现代渔业设施要求。
(2)符合现代种养殖要求。基地设施设备先进、生产绿色高效、产品优质优价、链条延伸拓展,种养殖技术满足种植业“五园”、畜牧业“六化”、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要求。
(3)符合机械化生产要求。基地有明确的农艺农机指导专家、适宜推广的农艺农机融合技术模式、能承接科研院校或农机企业研发新产品的试验示范,至少 1 个以上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高于当地同类产业平均水平。基地种养规模、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等应达到《高水平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农机创新研究试验基地)建设指引》要求。
2.重点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基地道路、沟渠等宜机化提升改造和库棚房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2)农机装备配置。按照全程机械化、智能化作业要求,购置耕种管收、烘干、加工、饲喂等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支持丘陵山区适用的小型农机试验示范与应用推广。
(3)现代化农业设施建设。支持标准化种养大棚、集约化畜禽养殖、生态化水产养殖池塘、网箱(围栏)等设施建设,以及集中育苗(秧)、水肥一体化、农业补光、产地冷链、环境控制、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配套设施建设。
(4)农艺农机融合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试验示范,现代工程技术、生物技术应用,信息监测、环境控制等数字化技术应用。
(二)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绩效目标。
(1)符合布局规划要求。以粮油产业为重点,兼顾其他产业,规划选址紧密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等空间布局。
(2)符合开展农事服务要求。用地空间和场所有保障,农机设施装备齐全,“1+X”功能区块设置合理,场所规模、基础设施、设施装备和服务能力等应满足《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导则》要求,鼓励农事服务中心组建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承担农机应急作业服务。
(3)符合现代化经营管理要求。建立市场化运营可持续、农民得实惠的长效运行机制,形成一整套完备的运营管理制度和作业服务规范,满足农户多样化服务需求。
2.重点建设内容。
(1)场所建筑及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农资和农机具存放场所,工厂化育苗(秧)、烘干加工、农机维修、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仓储保鲜、技术培训、数字化应用等场所,水电气、通信、给排水、仓储货运和对外服务需要的停车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
(2)农机设施装备配置。按照服务功能设置合理配置农机设施装备,包括开展作业服务和服务中心所需的各类设施装备、搬运工具、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定位终端等,优先支持购置农机应急作业服务所需装备。
(3)其他开展农事服务所需的仪器、设施设备购置,农事服务中心标志标识等。
(三)种业振兴示范(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1.绩效目标。
(1)种质资源保护基地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种质圃、资源库等应达到规定数量种质资源保存能力;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具有与保种任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设施设备和技术力量,承担省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任务;水产原良种场优质亲本和种苗供应能力显著提升,其中优质亲本供应能力提高 20%以上,优质种苗生产能力提高 30%以上,其保存亲本数量、年生产亲本和苗种能力符合《浙江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管理办法》要求。
(2)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面积(数量)、制繁种能力等达到规定要求;畜禽良种繁育基地,提升标准化、机械化、设施化、绿色化和数字化水平,稳步提升核心种源自给率和市场竞争力;水产良种繁育基地,生产的苗种应具有优良的生产性能或特定的经济价值,是当地主导品种或特色优势品种,符合全省现代渔业发展需求,达到规模化批量生产,辐射带动作用强。国有良种场,强化良种区域试验、评价展示和示范推广功能,应用推广新型农业机械和生产设施设备。
(3)种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优势种业企业牵头,联合相关科研院校、种业企业、种业推广部门引进创制优异种质资源,购置必要的育种科研仪器设备,开展突破性、进口替代品种选育,建立新品种测试和展示基地,提高企业商业育种能力,加快实现进口依赖品种的进口替代,确保种业自主可控。已经立项且正在实施的种业创新平台项目,须提交 2024 年项目实施内容和目前进展情况。
2.重点建设内容:
(1)种质资源保护基地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建设,主要包括资源保护圃基础设施建设、资源保护设施设备购置、资源收集等内容;畜禽保种场建设,主要包括标准化畜禽棚舍、孵化厅、药浴池等生产性基础设施,水电路、废弃物处理和利用、围墙等辅助设施,配套饲喂系统、环境控制、生产性能测定、疫病防控、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和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等,以及资源收集、更新和新技术引进;水产原良种场建设,包括繁殖孵化、种苗培育、原种保种、尾水处理、检疫隔离等生产设施,实验室、档案室、资料标本室和仓库等管理设施建设。
(2)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排灌设施(含节水灌溉)、道路、农田防护及配套设施等田间工程建设和种子三室、仓储与加工房、检验室、温室大棚、晒场等土建工程建设,购置种子加工(包括烘干、包衣及包装)设备,科研育种及配套新品种选育、测试及种质创新设施设备,常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及配套农机具、制繁种机械设备等;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标准化畜禽棚舍、孵化厅、青贮窖、隔离舍、兽医室等基础设施,水电路、废弃物处理和利用、围墙等辅助设施,配备自动饲喂、环境控制、性能测定、选育、疫病防控等设施设备和物联网、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等,以及引进种畜禽和新技术;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种质保存隔离池、亲本培育池和引进保存池等基础设施,建设仓库、档案室、资料标本室、数字化配套等设施,购置实验仪器等设备。
(3)种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省内优势骨干企业牵头,首席专家挂帅,相关科研、推广、经营、种养等部门参与,聚焦市场需求,开展优势特色种业联合攻关,包括新品种选育、育种技术创新、品种测试和成果推广应用,实验仪器设备采购等。
三、资金支持
1.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 300 万元。农业设施投入占比超过30%,具有很强先进性、示范性和带动性的项目,最高补助可提高到 500 万元。
2.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实行星级管理、分类分档补助,其中:按其申报星级验收后达到三星至五星的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每个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 500 万元、800 万元、1000 万元;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每个不超过 300 万元。
3.种业振兴示范(创新)基地建设。单个项目补助每个不超过 200 万元;畜禽保种场、种畜禽场建设,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 万元。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填写《农业“双强”项目申报简表》、编制申报方案、编印申报文本,经乡镇(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329办公室汇总。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联系人:郑文杰,联系电话:0570-8753343。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