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803-083/2024-70951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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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舒慧云委员:
你在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由区政协提案委和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关于农村“地摊中草药”纳入监管的建议》第057号提案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中草药在农村集市流通环节中,难以划分是农副产品还是药品,需不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中草药经营主体流动性大、亦农亦商、遍及城乡、多无固定场所,且销售的中草药价格低廉、质量难保障,发生责任事故后会面临取证难、查处难等困境 ,以及‘土郎中’无资质‘凭经验’用药,事故归责难认定”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并将中草药种植、产地初加工、城乡集贸市场销售、进入药用渠道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近年来,区市场监管局多次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暨风险预警交流会,邀请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卫生健康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开展会商交流,协商解决诸如中草药监管难等问题。
一、各司其责,全程介入促进行业发展。
(一)区农业农村局:一方面探索“基地+企业+农户”抱团发展模式,通过企业、GAP基地和周边农户合作种植的方式,实现区域内药材种植标准化。如广胜药业有限公司依托三叶青GAP种植基地,在采取保底收购、溢价分成的方式吸引农户加盟的同时,为农户提供技术服务、产品质量认证,引导农户规范种植,保障药材原料品质。目前基地拥有1000亩仿野生种植三叶青,去年全年采收三叶青鲜品60余吨。另一方面,采取政企合作模式,探索中药材“共享车间”模式。利用当地药企和加工点的专业化设备,按照GMP标准为统一当地农户提供中药材代加工服务,从根本上解决中药材加工环节标准不统一、操作不规范等影响药材质量的问题,保障药材初加工环节品质。
(二)区市场监管局:一是打造集中交易平台。引进四省边际中药材中心市场项目,打造集中药材交易、仓储、科研、康养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中药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以优惠政策招商,吸引本地及周边中药材种植户、经销户入驻,逐步消除“游击式”销售,强化中药材流通环节监管。二是压实经营主体责任。要求中药材经营企业定期开展内部培训,组织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员工业务水平;同时与企业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要求企业健全完善药品管理制度,严格把控中药材采购、验收、储存等流程工艺,推动企业明责尽责。
(三)区卫生健康局:一方面,常态化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社区、农村文化礼堂活动,通过举办中医药知识讲座、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等形式,向基层群众科普中医健康理念,引导群众正确使用中药。另一方面,与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共建衢州枢纽港实践基地协议,加快衢江区中医院临床教学能力提升;与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定向培养中药鉴定、中药炮制、中药制剂、中药调剂等技术技能人才到基层任职,夯实基层医疗力量。
二、通力合作,联合执法整治行业乱象
与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一方面针对中药材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联合整治工作,严查购进上游企业的合法性,通过仔细核实上游供货单位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财务信息以及随货同行单样式是否与实际一致,确保药材的来源正规合法。另一方面针对中药材市场采取网格化监管、日常管理与不定期巡查等方式,严查销售中药材掺杂使假、染色增重、霉烂变质、硫熏、农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违规问题。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严把中药材“质量”关。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推动社会共治。
一方面制作四省边际中药材中心市场经营“告诫提醒书”等宣传资料,通过微信群转载,上门发放张贴等形式,加强对中药材市场商户的宣传教育,提高中药材经营企业商户的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形成规范经营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利用“科普宣传周”、“用药安全月”等活动契机,加大对消费者普及中药材常识力度,在活动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受理相关投诉,引导消费者增强依法维权和监督意识,促进中药材安全社会共治。
感谢您对衢江区中医药行业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助力衢江中医药行业蓬勃发展。
衢州市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